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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实验室废液管理的设想

             

摘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环办[2004]15号)中明确规定,为了防止实验室类污染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从2005年起国家将对各类实验室污染进行监管,要求实验室废液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放。环境监测实验室实际上也是一个典型的小型污染源,随着监测分析项目的不断扩展,实验室的废液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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