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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探讨

     

摘要

我国大部分科研机构属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是承接和完成国家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科研机构的发展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也就在科研事业单位的管理层中形成了一种既定的思维模式,除履行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基本不存在其他纳税义务和税务风险。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科研事业单位的性质也逐渐由政府的全额、差额拨款转变为自收自支,并进一步向企业进行转型。如果仍按原陈旧的税务管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必然会使科研事业单位在无意间遗漏或者错误申报纳税。基于此,本文将对科研事业单位所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归纳和总结,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科研事业单位税务风险处理的正确方法,旨在为促进我国科研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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