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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社会”视角下政府职能的生成逻辑与实践指向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的改革方向,这意味着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调整和优化已经成为改革和发展的新常态.本文以哈耶克的“大社会”理论作为分析框架提出,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要正确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将其置于“大社会”的组织架构下进行审视.“大社会”的分析框架为我们厘定政府的职能边界,明确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空间提供了依据.社会主体预期是“大社会”运行的核心,维护大社会的运行就是要保护社会主体预期的达成.社会主体预期达成取决于主体对社会秩序确信、信息掌握、运用资源能力、资源的有效保护以及交往基础设施的可及范围和便利性.政府职能设定应当体现为维护“大社会”机制的有序运行,立足于向社会主体提供信息,促进能力培育和提升,保护个体的权利和自由,以及促进交往设施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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