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识产权进入WTO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二、rips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rips与现有国际公约及WTO与WIPO的关系
2rips对保护知识产权基本原则的继承和发展
3rips对七类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色
3.1保护范围和期限
3.2执法程序
3.3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4rips的主要特点
4.1从贸易的角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4.2将各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融为一体
4.3规定了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4.4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
4.5建立了一种临时过渡的机制
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以及与Trips存在的差距
1 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1.1我国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
1.2我国产权的行政保护
1.3我国产权的司法保护
2知识产权保护与Trips的差距
2.1权保护范围需进一步拓宽
2.2限失之过宽,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
2.3行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规定与Trips中规定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不尽协调
2.4与Trips的规定不相符合
2.5、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受害人的救济措施不够完善
2.6要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措施
2.7一些立法空白
2.8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平衡
四、临“入世”及“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1观念,主动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2国内知识产权立法,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2.1知识产权法的修改中,解决与Trips规定不协调的问题
2.2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工作
2.3全国范围内适用Trips
2.4完善实体法立法,而且要完善冲突法立法
3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3.1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工作
3.2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和救济
3.3民事、刑事、停止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民事责任、民事制裁等法律适用方面的司法解释
3.4门应当在知识产权的执法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4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5企业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
5.1际惯例,规范运作
5.2知识产权的侵权
5.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上要下功夫
6认识Trips的局限性和可利用性
7知识产权的中介服务机构
8开展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9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10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
10.1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10.2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10.3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11产权保护与对外贸易体系紧密协调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