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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引言
第2章 美国销售者责任制度概述
2.1 销售者的定义
2.2 美国销售者责任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第3章 美国当前立法下销售者保护的途径及其局限性
3.1 普通法上的救济
3.2 制定法上的救济
3.2.1 阿肯色州的规定
3.2.2 爱达荷州的规定
3.2.3 德克萨斯州的规定
3.2.4 密苏里州的规定
3.3 合同救济
3.4 生产商保险单对销售者损失的承保
3.5 保证(vouching in)
3.6 制造商自愿承担销售者损失
第4章 美国当前销售者保护的立法及其缺陷
4.1 禁止严格责任诉讼的无效性
4.2 “销售者知道或应当知道产品缺陷须承担责任”的局限性
4.3 销售者被视为生产者的立法规定不合理
4.4 销售者因对产品进行轻微的组装而承担责任的荒谬
4.5 制造商破产但有保险可供赔偿时由销售者承担损失的不公
4.6 为法庭调查而把销售者列为被告的牵强附会
第5章 美国销售者责任制度的完善
5.1 明确销售者独立承担责任的情形
5.1.1 销售者制造产品缺陷
5.1.2 销售者没有履行告知或召回义务
5.1.3 销售者违反了其明示担保义务
5.1.4 损害因销售者自身的销售行为而起
5.1.5 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5.2 授予销售者提起免责动议的权利
5.3 完善美国销售者责任制度的立法
第6章 美国销售者责任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6.1 我国销售者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
6.2 美国销售者责任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7章 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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