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趋势及不足
1.2.2 国外研究现状、趋势及不足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创新之处
2.1.1 “类比国方法”与WTO一般反倾销规则
2.1.2 欧盟“类比国方法”之WTO法依据——《中国加入议定书》15条(a)项(ⅱ)目
2.1.3 欧盟反倾销条例就“类比国方法”的规定
2.2 中国在WTO体制下的市场经济地位的界定
2.2.1 界定“市场经济地位”的WTO法依据
2.2.2 《欧盟反倾销条例》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规定
2.3 WTO体制下“类比国方法”与“市场经济地位”的联系
第3章 欧盟“类比国方法”在《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部分失效后的存废之争
3.1 “类比国方法”的“自动废止说”
3.2 “类比国方法”的“存续说”
3.3 分析:“类比国方法”终将废止
3.3.1 “十五年大限”后“类比国方法”与“市场经济地位”再无法律上的联系
3.3.2 “存续说”的法律解释困难
3.3.3 “存续说”的适用程序的困难
3.4 小结
第4章 欧盟对华反倾销制度与实践:《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部分失效带来的变化
4.1 经济冲击:是否保有“类比国方法”对欧盟经济影响重大
4.2 政策走势:采取更为强劲的贸易保护
4.3 法律变化:欧盟反倾销条例的修正
4.3.1 所谓“新方法”和“市场扭曲”
4.3.2 “新方法”实为“类比国方法”的变相延续
第5章 欧盟“类比国方法”存废未定状态下的中国对策
5.1 利用欧盟反倾销制度:提起期间复审
5.2 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欧盟一价格比较方法案”(DS516)
5.2.1 力争废止“类比国方法”:借鉴“欧盟—紧固件案”
5.2.2 力争确认“新方法”的WTO违规性:借鉴“欧盟——生物柴油案”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个人简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