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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付费模式下信用评级有效性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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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引言

1.1选题背景

1.2选题意义

1.3研究方法和安排

第2章文献综述

2.1发行人付费模式内在的利益冲突

2.2对于两种付费模式的比较研究

2.3学者的争议

第3章理论分析

3.1发行人付费模式

3.2投资人付费模式

第4章实证分析

4.1研究方法

4.2数据选取

4.2.1数据选取原因

4.3一级市场部分

4.3.1数据说明

4.3.2提取专有信息

4.3.3检验专有信息

4.3.4实证结果分析

4.4二级市场部分

4.4.1数据说明

4.4.2方法说明

4.4.3实证结果分析

4.5实证结论

第5章研究总结及政策建议

5.1研究总结和意义

5.2政策建议

5.2.1加强对债券双评级的要求

5.2.2提升投资者对中债资信的认可度

5.2.3加强监管建设

5.2.4加强我国评级市场的良性竞争

5.2.5引导中小评级机构的发展

5.3研究不足和后续发展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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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2016年后债券违约事件接连发生之后,金融参与者集中更多的目光在信用评级上。作为揭示信用风险的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理应在评级信息中警示投资者债券违约风险。然而在中国的评级市场,评级虚高、评级集中等情况比较显著。探究评级机构丧失第三方的独立公正性的原因,不少学者将其归咎于评级机构的发行人付费模式。信用评级机构的付费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发行人付费模式,一种是投资人付费模式,本文将探究哪一种付费模式下的评级机构给出的评级信息在中国市场的有效性更强。本文理论分析部分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了发行人付费模式和投资人付费模式下评级机构与发行人、投资人之间的利益关联,指出在两种付费模式下评级机构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普遍存在。随后的实证分析部分,本文运用中国评级数据,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详细比较了两种付费模式下评级信息的有效性。研究结果表明在债券的一级市场上投资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给出的评级信息更有效,在二级市场上发行人付费模式的评级机构给出的评级信息更有效。最后,本文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监管监督和评级市场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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