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引言
第2章《清洁空气法》移动污染源控制制度的演进
2.1初级阶段
2.2发展阶段
2.3完善阶段
第3章《清洁空气法》对传统机动车排放的控制
3.1机动车排放标准
3.1.1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3.1.2低温排放标准(Cold-Temperature Emission Standards)
3.1.3减少机动车蒸发及其他排放
3.2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保障措施
3.2.1认证测试(Certification Testing)
3.2.2装配线检验(Assembly Line Testing)
3.2.3环保局对在用机动车的检验(EPA’s Testing of In-Use Vehicles)
3.2.4禁止篡改排放控制系统(Tampering)
3.2.5召回(Recalls)
3.3小结
第4章《清洁空气法》对清洁燃料车排放的控制
4.1 轻型载货汽车的清洁燃料要求
4.1.1清洁能源排放标准
4.1.2清洁燃料车队项目
4.1.3加利福尼亚试点项目
4.2重型载货汽车的清洁燃料要求
4.3市区公共汽车
4.3.1新公交标准
4.3.2翻新公交标准
4.4小结
第5章《清洁空气法》对非道路移动源的控制
5.1非道路移动源的概念
5.2非道路移动源的法律规制
5.3各州对非道路移动源的规制
第6章《清洁空气法》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6.1我国移动污染源防治法律制度的发展
6.1.1初级阶段
6.1.2发展阶段
6.1.3完善阶段
6.2中美移动污染源控制机制比较分析
6.2.1组织方式比较
6.2.3管理手段比较
6.3美国清洁空气法对我国的启示
6.3.1建立清洁燃料车计划
6.3.2实行区域差别管理制度
6.3.3完善移动污染物质排放源管理制度的实施程序
6.3.4明确环保部门的主导作用
第7章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