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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保定救济院与地方社会研究(1928-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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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1. 1 选题缘起

1. 2 选题意义

2.1 学术史回顾

2.2 研究展望

3. 1 研究方法

3.2 写作思路

4.1 创新之处

4 .2 难点

第一章保定救济院的创建过程

1. 1. 1 慈善组织的创办背景

1. 1 . 2 慈善组织的出现及活动

1. 2 . 1 保定救济院的建立

1. 2 . 2 保定救济院的组织运行

第二章保定救济院与地方政府

2. 1 地方政府对保定救济院的管理

2.1 . 1 地方政府对救济院慈善事业的支持

2.1 . 2 地方政府对救济院职员行为的管控

2.2 保定救济院与地方政府的往来

第三章保定救济院与地方救济事业

3. 1 . 1 养育婴孩

3.1.2 教育婴孩

3.2 对妇女的救济

3.3 对乞弱残病等其他弱势群体的救济

第四章保定救济院与地方教育及医疗卫生事业

4.1 保定救济院与地方教育

4.1 . 1 保定救济院自身开展的教育事业

4.1 . 2 保定救济院对地方教育的支持

4.2 保定救济院与地方医疗

4.2.1 救济院内医疗事业的发展

4.2.2 保定救济院与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交往

第五章保定救济院与地方社会变迁

5. 1 从保定救济院看国家权カ的扩张

5.2 保定救济院与地方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

5.2.1 地方社会变迁对保定救济院慈善事业开展的作用

5.2.2 保定救济院对地方社会变迁的推动

5.3 保定救济院发展过程中所反映的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特点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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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不久,全国完成了形式上的统一。国民党也开始由军政时期进入到训政时期,逐渐展开了对国家各项事业的建设,慈善事业的建设亦在国家关注之中。由于北京政府时期的军阀混战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一些民众流离失所、生活无着,亟待得到国家及社会的救助。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即着手在全国各地组建救济院。1928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颁布《各地方救济院规则》,要求各地依据地方实情建立地方救济院。在此背景下,河北省地方政府整合保定城内原有的育婴堂、全节堂等慈善机构创建了保定救济院。保定救济院成立后便积极开展各项社会救助事宜,对院内收容的婴孩、妇女、乞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不仅进行基本生活的救助,而且更关注弱势群体生存技能、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救助。保定救济院所实施的一系列社会救助活动对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保定救济院在进行社会救助活动之外,还积极參与到地方社会的其他事业建设之中,诸如地方教育事业、地方医疗卫生事业等。保定救济院的各项活动对促进地方社会的变迁意义重大。  总之,保定救济院开展的活动是南京国民政府进行地方社会建设的一片缩影,从保定救济院的历史变迁中可以管窥到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建立早期现代化国家所进行的各种尝试及诸多努力。透过保定救济院这一窗口,既可看到保定救济院与国家、社会的互动关系,又能窥视出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般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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