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2 现状观察:实务困境与学术争鸣
2.1 司法实务:裁判结果不统一
2.1.1支持追偿始终居多
2.1.2实体法条援引不一
2.1.3裁判理由角度不一
2.2 学界态度:观点各执一端
2.2.1否定担保人享有内部追偿权
2.2.2肯定担保人享有内部追偿权
3 价值支撑:民法基本原则的彰显
3.1 意思自治:允许追偿不违背担保人真意
3.2 公平原则:允许追偿体现实质公平
3.3 诚信原则:允许追偿防止债权人权利滥用
4 体系视域:混合共同担保制度一体性的体现
4.1 保证人维度:担责高风险衡平与权利承继
4.2 物上担保人维度:担责高压力减缓与权益保护
5 内部追偿权的权源:存在连带债务法律关系
5.1 不当得利之检讨
5.2 代位追偿之检查
5.3 连带债务关系之证立
5.3.1法效分析:担保人之间存在法律关系
5.3.2要件辨析:担保人可成立连带债务关系
5.3.3法定性解决:需合理解释法条内容
6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B.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