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 言
1.1 研究意义
1.2 真伪问题
2 转向存在的法:《米诺斯》义疏
2.1 《米诺斯》的版本选择
2.2 《米诺斯》的特点、结构及人物分析
2.2.1 《米诺斯》的特点
2.2.2 《米诺斯》的结构
2.2.3 《米诺斯》的人物分析
2.3 法的三次定义(313a-315d5)
2.3.1 法的第一次定义:那些被视/立为法的东西(313a1-314b7)
2.3.2 法的第二次定义:法是政治的意见(314b8-314e6)
2.3.3 法的第三次定义:法意图发现/发明存在(314e7-315d5)
2.4 苏格拉底的三次论证(315d6-318a7)
2.4.1 在存在上犯错就会在法上犯错(315d6-316c2)
2.4.2 作为技艺的法必然正确(316c3-317d1)
2.4.3 王法对灵魂最有益(317d2-318a7)
2.5 宙斯的儿子米诺斯(318b1-321d10)
2.5.1 好立法者米诺斯(318b1-318d8)
2.5.2 米诺斯的形象之争(318d9-321c3)
2.5.3 立法者应知晓灵魂学(321c4-321d10)
3 结 论
参考文献
附 录
A.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B.哲学与法:一个关于柏拉图《米诺斯》的解释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