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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研究——以江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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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生产经营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林权结构分散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特征。林业分散经营的现状和提高林业生产效益的要求成为林业经营决策主体的农户在林业经营中进行合作的驱动因素,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是对现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实施的反映。对农户在林业经营中的纵向选择问题的研究,构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决策过程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和实证模型,进而揭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行为机理,提出激励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政策建议,这对于农户合作行为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的发展有重要理论价值,也为进一步引导、激励和规范农户林业经营中合作行为和保障农户的合作利益有现实的实践参考价值。  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方法,以江西省样本农户的入户调查数据为依托,运用描述性统计和logistic计量模型,研究了农户林业合作经营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在建立农户林业合作行为分析模型的基础上,按照“农户为什么要合作→怎样合作(是否愿意合作→选择什么合作伙伴→选择什么合作方式)及其影响因素→提出有效引导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对策建议”这个总体思路来展开研究。  从农户需要出发,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利用江西省农户调查数据实证研究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产生的内在动因和外部动因,以及这些动因在林业合作经营中的重要程度及其差异。认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动因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一是来自于农户对林业效益的追求和对林业资源要素与服务需求的内在驱动因素,二是来自于外部需求和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推动合作的外在因素,即来自于国家和社会对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的双重要求,来自于政府政策扶持与林业产业化组织良好发展的推动。  依托江西农户入户调查数据,针对林业合作经营中农户合作意愿、合作伙伴选择、合作方式选择决策的三阶段,先进行单因素的描述统计分析,然后采用二项或多项logistic计量模型对影响因素进行显著性检验,揭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的内在机理。计量模型实证结果表明,户主受教育程度、林业收入在家庭收入的重要程度、林业经营资金筹集难度、林产品销售难度、户主对林业经营风险评价、户主对林业政策稳定性的评价、当地是否有鼓励林业合作经营的政策、同村村民参与林业合作经营比例、林地经营规模、林产品类型等因素对农户林业合作经营意愿呈不同程度的显著影响;户主受教育程度、林业收入在家庭收入重要程度、当地发育程度领先的伙伴评价、林地经营规模、林产品类型等对农户林业合作伙伴选择呈不同程度的显著影响;劳动力人数、林产品销售难度、合作伙伴类型、林地经营规模、对林地立地条件的评价、林产品类型等对农户林业合作方式选择呈不同程度的显著影响。  基于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农户林业合作经营模式应符合地方实情;(2)鼓励林农发展家庭合作林场和股份林场,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基地+林农”合作模式;(3)稳定林业政策,林业合作中充分尊重农户意愿;(4)提高农户技术与市场两大能力,培育新型林农;(5)加大力度培育好大户、林农合作组织、林业龙头企业三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6)建立林农增收长效机制;(7)建立林产品价格调控机制;(8)构建和完善合作利益保障、部门之间协调两个合作保障机制;(9)强化投融资服务平台、林业科技服务平台、林业保险服务平台、林权交易服务平台、林业公共服务等五个林业服务平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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