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导论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文献述评
(一)“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性质
(二)“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主体
(三)“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权利功能体系
三、研究方法
四、本文的写作思路与创新点
第一章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宪法属性
第一节 国家政策说的再认识
一、“国家政策说”的理据、主张和缺陷
二、国家政策及其相关概念的再界定
第二节 土地集体所有的经济社会权属性
一、土地集体化的宪法生成逻辑
二、土地集体所有的社会权属性
三、土地集体所有的经济权属性
四、土地集体所有两种属性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二章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宪法主体
第一节 村成员集体和集体成员作为集体土地的宪法主体
一、村成员集体作为集体土地的宪法权利主体
二、村集体成员作为集体土地的宪法权利主体
三、村成员集体作为集体土地的宪法义务主体
第二节 村成员集体的宪法性质与组织形式
一、村成员集体的法人说和非法人说
二、新型总有作为村成员集体的宪法性质
三、村成员集体的具体组织形式
第三章 土地集体所有的宪法功能体系
第一节 土地集体所有宪法功能体系的反思与建构
一、基本权利功能体系框架的反思
二、土地集体所有宪法功能体系的建构
第二节 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多重功能
一、土地集体所有权的防御权功能
二、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保护功能
三、土地集体所有权的积极实现功能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