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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CDR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研究——以小米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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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导 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4 理论基础

1.5 研究方案设计

2 “独角兽”CDR现状及其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特征

2.1 CDR的提出背景及现状

2.2 发行CDR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特征

3 小米公司CDR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3.1 小米公司发行CDR事件背景

3.2 小米公司CDR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4 小米公司CDR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违规的原因

4.1 双轨上市的利益驱动导致披露虚假信息

4.2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导致粉饰预测性信息

4.3 新增的CDR信息披露制度可理解性差

4.4 监管松懈导致市场的“炒概念”现象盛行

5 “独角兽”CDR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完善建议

5.1 注重宏观调控,把握CDR政策的推进速度

5.2 增强内部控制,避免沦为CDR利益的奴隶

5.3 完善立法系统,细化CDR的信息披露制度

5.4 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压“炒概念”现象

6 结 论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创新

6.3 研究局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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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田瑞雪;

  •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授予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学科 会计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刘家松,徐志立;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I1H13;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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