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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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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四、主要创新点

第一章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概述

第一节 网络文学作品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分类

第三节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特点

第四节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表现

第二章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认定困境

第一节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认定要素难题

第二节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规则的缺陷

第三节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方法的缺陷

第三章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认定要素分析

第一节 “改编来源关系”的准确认定

第二节 “改编行为”的准确认定

第四章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完善

第一节 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立法完善

第二节 完善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认定规则

第三节 完善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侵权认定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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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文学作品的改编权作为网络文学领域的一项重要著作财产权,在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法律关系中占有显著地位,已成为相关法律主体陷入侵权纠纷的集中权项。网络文学作品的改编权侵权不同于其他类型作品的改编权侵权,它具有侵权行为的隐蔽性、侵权客体的复杂性、侵权主体的交错性等特点,使得网络文学作品的改编权侵权认定难度明显增加。同时,在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过程中,司法实践面临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要素不明确、侵权认定模式不健全的困境。对此,结合网络文学作品自身的特性,以及“实质性相似+接触”的改编权侵权认定规则,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要素在改编权保护范围的周延性分析基础上,准确认定先后作品之间的“改编来源关系”与“改编行为”两种关键要素;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模式,遵循著作权法学界的共识性侵权认定规制“实质性相似+接触”,在“整体观感法”和“抽象测试法”的配合适用中加以调适和完善。  在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基础环节,明确改编权侵权认定的核心要素以及改编权的保护范围,是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先决条件。明确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要素,关键在于准确解析先后作品之间的“改编来源关系”与“改编行为”,而认定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保护范围的关键要素也是先后作品之间的“改编来源关系”与“改编行为”。因此,认定网络文学作品的改编权侵权,应当首先认定先后作品之间的“改编来源关系”与“改编行为”,以明确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要素及其改编权保护范围。从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基础层面考虑,准确认定这两项关键要素,应当聚焦于“万变不离其宗”的作品本质元素,即原网络文学作品、改编行为、改编作品,形成“原网络文学作品-改编行为-改编作品”的周延性分析体系,并基于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基本内涵,以递进式的法律思维模式界定其改编权的保护范围,为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进阶环节奠定基础。  在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的进阶环节,“实质性相似+接触”的改编权侵权认定规则依然具有普适性,但是适用于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领域,还需要进一步调适与完善,以便确定改编作品与原网络文学作品之间的“改编来源关系”,并明确先后作品之间的“双重性相似”,即“证据性相似”与“实质性相似”。基于此,在遵循“改编来源关系+双重性相似(证据性相似与实质性相似)”认定思路的基础上,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模式的重要方法,结合内部/外部测试法、抽象-过滤-比较三步法、整体观感法的内容,形成“外部表达观感测试-内部表达抽象解析-整体表达综合比较”的新三步法,重点区分被控侵权作品与原网络文学作品之间的表达相似性与差异性。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模式所寻求的完善之道,坚持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准绳,严格区分“不当挪用的改编行为”与“合理使用的自由行为”。完善之后的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侵权认定规则与方法,是对“实质性相似+接触”的改编权侵权认定规则以及原有侵权认定方法的调适,旨在对相关法律实践发挥相应的理论指引作用,促进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权的依法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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