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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砂入刑保护法益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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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第一章 从行政到刑事:江河流域非法采砂的入刑演变

第一节 江河流域非法采砂行为概述

第二节 非法采砂的法律规制及其变迁

本章小节

第二章 从形式到实质:非法采砂司法解释的法益慎辨

第一节 法益相关基础理论

第二节 非法采砂保护法益的实然解构

第三节 两个面向的学理评价

本章小节

第三章 从学理到实证:司法解释法益杂糅的实例论证

第一节 财产法益在司法裁判中的体现

第二节 秩序法益在刑事个案中的展开

第三节 公共法益在实践调研中的争鸣

本章小节

第四章 从杂糅到廓清:非法采砂法益保护的理性定位

第一节 司法解释法益杂糅之原因

第二节 司法解释法益杂糅之后果

第三节 非法采砂法益保护之定位

本章小节

结语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致谢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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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近年来环境案件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就法律层面而言,民事法律手段和行政法律手段已不足以完成治理环境问题和应对环境风险的时代任务,积极探索环境案件的“犯罪化”和“刑罚化”推进,以强化刑事法律手段在环境保护中的功能成为大势所趋。在环境刑法的研究方面,环境刑法的法益保护成为各学者们重点研究和关注的对象。从理论研究来看,环境刑法应将生态法益纳入其保护对象似乎成为一种普遍共识性观点;但是从现实来看,随着生态法益观念的普及和提倡,环境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将生态法益的内容在一定的程度上进行了内化,提高了生态利益保护在刑事法律领域的比重,但是仍未能理解环境刑法的实质内涵和法益理论的核心变化,一方面仍然混淆了生态法益与其他法益之间的关系,将异质性内容强行杂糅其中;另一方面也在环境刑事政策的催化作用下,将涉及破坏环境的行为“泛化”入刑,未能真正厘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限。这就造成了因保护法益笼统和泛化使得环境刑事法律整体朝着法益模糊化、犯罪圈扩大化的趋势向前发展,这在本质上与刑法的谦抑性、罪刑法定等基本原则严重背离,既造成生态环境保护与人权保障上的失衡,又使得因定罪不准确而未能有效打击犯罪行为。  本文拟以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正式将“非法采砂”以“非法采矿罪”入刑为切入点,运用刑法法益理论解构《解释》中涉及的相关法益,以及厘清非法采砂行为可能造成的法益侵害的类型,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非法采砂入刑保护的法益是什么?什么样的法益必须要由刑法来保护?什么样的法益可以交由其他部门法去规制?哪些法益可以纳入环境刑法的范畴?以及如何划定合理边界,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以保证非法采砂案件能在司法裁判中进行准确的法律适用。  另外本文以长江干流流域非法采砂刑事案件为实证研究对象,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网”等案例检索平台上,检索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分析,在案情对比分析、典型案例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考察,从而充分论证非法采砂司法解释通过对非法采矿进行扩大解释囊括非法采砂行为对于所有法益造成的侵害,使得法益保护的内容和种类过分宽泛而未能有效精准聚焦,使得司法实践中出现刑事打击范围过大、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并在理论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对司法解释的保护法益进行了理性定位,以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

著录项

  • 作者

    邹东来;

  •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授予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高利红;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非法采砂,环境刑法,生态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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