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的相关概念
(一)学前教育机构的概念
(二)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概念
1. 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内涵
2. 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表现形式
3. 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危害
二、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的现状
(二)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存在的问题
1. 强制报告制度尚不成熟
2.育管人员职前审查存在漏洞
3.罪名适当性较差
4. 儿童精神损害赔偿不合理
三、域外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的比较考察
(一)美国的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
(二)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
(三)我国香港地区的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
(四)域外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的启示
1. 虐童行为的法律界定与量刑明确
2. 成熟的强制报告制度
3. 重视对教师行为的规制
四、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的建议
(一)预防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立法完善
1. 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制度
2. 加强育管人员职前审查与行为规范
(二)治理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立法完善
1. 明确虐童行为的罪名适用
2. 加大对儿童精神损害的赔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安徽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