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处罚和刑罚衔接的界定
1.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的涵义
2.行政处罚和刑罚衔接的特征
(二)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的理论基础
1.界限上的重叠性
2.适用上的竞合性
(三)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的基本原则
1.进一步明确刑事优先原则
2.明确确立行政处罚与刑罚制裁内容竞合下的合并适用原则
(四)研究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
2.有利于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
3.有利于保障人民切身利益
二、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在立法上的考察与改进
(一)二者衔接规范的梳理
1.立法方式存在弊端
2.处罚轻重不协调
3.相关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低
(二)在立法上的改进
1.立法方式的完善
2.协调轻重幅度
3.制定专门的单行立法
三、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在程序上的不足与完善
(一)衔接在程序上的不足
(二)完善移送程序
1.行政机关移送程序的完善
2.双向移送程序的完善
四、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在制裁内容上选择适用的进路
(一)制裁内容上选择适用存在的问题
(二)先刑后行案件中制裁内容的选择适用进路
1.同种罚不再处罚
2.异种罚可以再罚
(三)实践中“先行后刑”案件中制裁内容选择适用的处理
1.同种罚相折抵
2.异种罚可以再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天津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