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哲学诠释学之道——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
【6h】

哲学诠释学之道——在现象学与辩证法之间

代理获取

目录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答辩

前言

一、诠释学现象学之道的形成

〈一〉海德格尔对“面向事情本身”的不同解读

〈二〉海德格尔对“直观”方法的全新阐释

〈三〉海德格尔对“还原”方法的深度改造

二、诠释学现象学之道的运用

〈一〉海德格尔与伽达默尔的“真理观”

〈二〉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时间观”

〈三〉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语言观”

三、诠释学辩证法之道的形成与运用

〈一〉辩证法:从柏拉图到黑格尔

〈二〉伽达默尔与黑格尔:综合辩证法

〈三〉伽达默尔与柏拉图:对话辩证法

〈四〉哲学诠释学之道的命名

四、哲学诠释学之道的追踪分析

〈一〉困境分析

〈二〉出路探微

参考文献

后记

附录: 本人在读研期间发表科研论文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展开▼

摘要

哲学诠释学注重真理反对方法,张扬诠释反对认知,然而其理论体系的建构本身却没有逃脱一定方法(特别是现象学和辩证法)的支撑,并且它从某种程度上也给我们提供了一定的方法论基础。哲学诠释学内部本身已蕴涵了方法的思想,但它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而非认识论意义上的,我们可以名之为“哲学诠释学之道”。这种主观态度与现实的差异无疑给其带来了多重困境,特别是对其普遍性的要求提出了直接的挑战。鉴于此,当代诸多诠释学研究者在反思、批判的基础进行了融合诠释学视域中的本体论、认识论与方法论以及统一诠释与认知的有效尝试。然而在道德价值领域,因哲学诠释学(特别是在其实现了“实践哲学走向”后)本身以“善”为目的,它不仅是“为己之学”与“为人之学”,更是“为人类之学”,这里不存在什么绝对价值标准,也不需要什么道德律与道德规则,“善”就在于自我理解基础上的“自由选择”和“智慧抉择”。

著录项

  • 作者

    李勇;

  • 作者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
  • 学科 外国哲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彭启福;
  • 年度 2007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方法论;
  • 关键词

    哲学诠释学; 现象学; 辩证法; 道德价值;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0:17:39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