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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五)可能的创新点
一、域内外城市不动产征收立法模式之考察
(一)域外城市不动产征收立法模式考察—土地中心主义
1、域外不动产征收立法简述
2、域外不动产征收立法经验总结:土地中心主义
(二)我国城市不动产征收立法模式考察—房屋中心主义
1、我国不动产征收立法的发展—从《拆迁条例》到《征收条例》
2、我国城市不动产征收立法模式分析:房屋中心主义
(三)小结
二、我国城市不动产征收立法采用“土地中心主义”模式之合理性分析
(一)“土地中心主义”的证成
1、以土地为中心的法理基础
2、以土地为中心的逻辑基础
3、以土地为中心的制度基础
(二)“房屋中心主义”的缺失
1、不动产征收立法协调性的不足
2、不动产征收公共利益的偏离
3、不动产征收公平补偿的偏失
(三)质疑与辩驳——兼评城市不动产征收只能以房屋征收
三、采用“土地中心主义”立法模式实现途径之探索
(一)“土地中心主义”模式下的城市不动产征收立法框架体系构建
1、《物权法》等上位法关于不动产征收范围的扩展
2、城市不动产征收专门法规的构建
(二)“土地中心主义”模式下的城市不动产征收决定机制构建
1、公共利益认定程序的初步构建
2、征收申请程序的初步构建
(三)“土地中心主义”模式下的的城市不动产征收补偿机制构建
1、“房地分离”的城市不动产征收补偿模式的构建
2、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3、房屋等地上定着物的补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安徽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