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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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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死刑和死刑执行方式概述

一、死刑现状概述

(一)世界各国死刑现状

(二)我国死刑现状

二、死刑执行方式概述

(一)死刑执行的特征

(二)死刑执行方式遵循的价值准则

三、死刑与死刑执行方式的关系

(一)死刑判决是死刑执行的法律依据

(二)死刑执行是死刑判决的自然延伸

(三)死刑执行方式文明演变的终点为死刑的最终废除

第二章 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演变发展

一、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演变进程

(一)奴隶社会死刑执行方式

(二)封建社会死刑执行方式

(三)近代以来死刑执行方式。

(四)新中国成立后的死刑执行方式

二、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演变规律

(一)从肉刑向单纯处死方向发展

(二)从公开、示众到半公开、秘密

(三)从多元到一元

(四)从费时费力到简便快捷

(五)从滥用死刑到死刑执行方式法定

第三章 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现状与不足

一、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现状

二、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不足

(一)执行方式不科学

(二)缺乏对死刑执行方式的选择

(三)执行信息不透明

(四)缺乏对死刑执行方式的监督

第四章 完善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建议与未来展望

一、完善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建议

(一)全面推广注射执行死刑

(二)赋予被执行人对死刑执行方式的选择权和决定权

(三)执行死刑的信息公开

(四)完善对死刑执行方式的监督

二、未来展望:用终身监禁代替死刑立即执行

(一)终身监禁

(二)赦免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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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第一次明确规定死刑执行方式是1979年《刑法》,且只规定枪决一种执行方式。之后的1996年、1997年《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死刑执行方式除枪决外,还有注射和其他方式。死刑执行方式由一元化变为多元化,引发对死刑执行方式的关注和探讨。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执行方式的规定只有2条,而且是原则性、概括性规定,缺乏具体程序和操作规范,可行性不强。刑诉法解释只是对其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解释,死刑执行方式中的有些问题仍然没有规定,或者规定的不科学,如死刑执行方式不科学,被执行人缺乏对死刑执行方式的选择权和决定权,死刑执行信息不公开透明,对死刑执行方式的监督尚属法律空白、监督主体单一、力度不够等。笔者以世界各国和我国的死刑现状为背景,分析死刑执行方式的概念、特征和全球废死背景下死刑执行方式应当遵循的价值准则、死刑和死刑执行方式二者的关系;从历史视角梳理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演变进程,提出死刑执行方式的演变规律,为完善死刑执行方式提供历史借鉴;通过分析我国死刑执行方式的现状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逐一提出完善建议,并提出设想:死刑废止后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用终身监禁代替死刑立即执行,并可以将现有的赦免制度作为终身监禁犯的“常规出口”,给予切实改造好的犯人以自新之路。

著录项

  • 作者

    张书娟;

  • 作者单位

    青岛大学;

  • 授予单位 青岛大学;
  • 学科 法律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丁燕;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死刑,执行方式,法律完善,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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