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媒体关注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研究——基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6h】

媒体关注对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研究——基于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第一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方法、思路及内容

1.3 研究意义与可能的创新点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2.1 媒体关注的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2.2 公司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2.3 文献评述与本文的研究视角

第三章 制度背景与理论机理分析

3.1 制度背景

3.2 媒体关注对信息披露行为的影响机理分析

第四章 媒体关注与信息披露行为的实证分析

4.1 研究设计

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4.3 稳健性检验

第五章 拓展性分析:地区制度环境考察

5.1 不同制度环境下媒体关注与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5.2 研究设计

5.3 实证结果及分析

5.4 稳健性检验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启示

6.3 研究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展开▼

摘要

我国的创业板目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更加需要强化公司治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缓解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法律等硬性制度还有待完善,媒体作为“第四方权力”的治理作用逐渐受到重视。而这种法律外制度到底能否发挥一定的公司治理作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会有怎样的影响?在此问题的基础上,考虑到我国作为转型经济体,法律环境并不完善,而政府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更为突出的角色。在各地区不同的制度背景下,媒体关注所产生的监督力量是否不同?怎样的制度环境更有利于媒体关注发挥监督作用?  本文通过选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0至2012年度考评期内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打分情况以及相关样本公司的财务数据和治理数据,对媒体关注与信息披露行为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在此研究基础之上,本文加入了法律环境和政府干预等宏观制度变量。本文发现,虽然媒体关注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改善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但是仅有来自于媒体的负面报道才能有效督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改善。通过拓展研究发现,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是媒体关注产生作用的重要外部因素,而政府干预程度对这种作用的影响并不显著。与现有的文献相比,本文证明了媒体负面关注产生的监督力量有利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改善,同时也为更好地理解媒体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提供了依据,并且本文还发现了法律环境是媒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外部因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