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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4条“入户盗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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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综述

1.2.1 “入户盗窃”所侵犯的法益

1.2.2 对于“户”的法律客观界定

1.2.3 对入户盗窃转化认定的争议

1.2.4 对“入户盗窃”着手和既遂认定的争议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入户盗窃基础理论阐释

2.1 “户”的刑法界定

2.1.1 “户”的本质说概念:以住宅本质说为基础

2.1.2 特殊场所的认定问题

2.2 “入户”的刑法界定

2.2.1 入户的目的必须具有非法性

2.2.2 以“非法方式”进入他人户内

2.3 行为人所进入的必须是“他人”的户内

2.3.1 进入亲属户内行窃能否认定为刑法上的进入“他人”之户

2.3.2 出租者进入承租者户内行窃能否认定为进入“他人”之户

2.3.3 合租者互相彼此之间的行窃能否认定为进入“他人”之户

第3章 入户盗窃犯罪停止形态分析

3.1 入户盗窃的预备形态

3.2 入户盗窃的未遂与既遂形态

3.2.1 入户盗窃“着手”判断的理论争议

3.2.2 入户盗窃着手的认定

3.2.3 入户盗窃的既遂标准

3.3 入户盗窃的中止形态

3.3.1 预备阶段的中止

3.3.2 实行阶段的中止

第4章 入户盗窃与其他类型盗窃行为的竞合

4.1 入户盗窃与数额较大盗窃的竞合

4.1.1对于“数额较大”的司法认定

4.1.2 入户盗窃数额较大行为的认定

4.2 入户盗窃与携带凶器盗窃的竞合

4.2.1 对“携带”和“凶器”的刑法解读

4.2.2 “携带凶器”入户盗窃的司法认定

4.3 入户盗窃与多次盗窃的竞合

第5章 入户盗窃转化的司法认定

5.1 入户盗窃转化的问题梳理

5.1.1 对“当场”的理解不同

5.1.2 对“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行为”理解的不同

5.1.3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运用

5.2 入户盗窃转化为一般抢劫的认定

5.2.1 前提条件——犯盗窃罪

5.2.2 客观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形

5.2.3 主观条件——系在“被发现”情况下产生行为目的

5.3 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的认定

5.3.1 客观方面——入户方式的认定

5.3.2 主观方面——入户目的的考量

5.3.3 禁止重复评价与罪刑相适应的考量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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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张蕾;

  • 作者单位

    长春理工大学;

  • 授予单位 长春理工大学;
  • 学科 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任继鸿;
  • 年度 202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刑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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