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案例分析法
2,比较分析法
3,文献研究法
4,实地调研法
1.4 创新之处
第二章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司法适用现状
2.1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适用的具体案例
2.1.1 “魏家凉皮”商标纠纷案
2.1.2 “尚丹尼”商标纠纷案
2.2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2.2.1 适用要件未明确
2.2.2 注册者的主观状态未加区分
2.2.3 原有范围的界定标准不统一
第三章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理解
3.1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内容
3.2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立法目的
3.3 商标先用权的性质
3.4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适用要件
第四章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的司法适用标准
4.1 在先使用行为的认定标准
4.1.1 在先使用的时间的确定—-早于申请日
4.1.2 在先使用者的主观状态—需为善意
4.1.3 使用行为的具体判断——连续、合法、有效
4.2 “一定影响”的认定标准—-有名气但非驰名
4.3 注册者的主观状态要求—需为善意
4.3.1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对善意抢注者的适用问题
4.3.2 商标先用权抗辩制度对恶意抢注者的适用问题
4.4 “原有范围”的确定标准——原有类别
4.4.1 地域范围说
4.4.2 产量规模说
4.4.3 销售范围说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河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