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Ⅱ 研究现状
Ⅲ 研究思路和方法
1《里斯本条约》背景下欧盟投资领域权能的变化
1.1 欧盟权能划分
1.2《里斯本条约》生效前欧盟在投资领域的权能
1.3《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盟在投资领域的权能
1.3.1外国直接投资纳入欧盟专属权能
1.3.2 学界对外国直接投资权能范围的不同解释
1.4《里斯本条约》背景下欧盟投资领域权能变化的原因
1.4.1 顺应国际经济合作浪潮
1.4.2 统一欧盟内部市场
1.4.3 减轻成员国消除冲突的繁琐义务
1.5 欧盟及其成员国在投资领域适用《里斯本条约》的现状
2 欧盟各成员国现存国际投资协定与《里斯本条约》协调的法律问题
2.1 欧盟成员国签署国际投资协定的概况
2.2 欧盟成员国之间现存国际投资协定与《里斯本条约》的协调问题
2.2.1 欧盟成员国之间现存国际投资协定与《里斯本条约》的冲突
2.2.2 冲突的解决——《终止协议》
2.3 欧盟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现存国际投资协定与《里斯本条约》的协调问题
2.3.1 欧盟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现存国际投资协定与《里斯本条约》的冲突
2.3.2 冲突的解决——《过渡性安排条例》
3 欧盟未来国际投资协定谈判中适用《里斯本条约》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
3.1 缺乏间接投资领域的缔约权能
3.2 欧盟及其成员国关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歧
4《里斯本条约》在投资领域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4.1《里斯本条约》在投资领域对中国的影响
4.1.1 对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的影响
4.1.2 对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影响
4.2 应对策略
4.2.1 在中欧投资协定中写入终止条款
4.2.2 建议成员国参与投资协定谈判
4.2.3 提议引入调解机制作补充
4.2.4 暂缓接受投资法院的提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