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 绪论
1.1问题的提出
1.2研究现状述评
1.2.1对民间规范的研究
1.2.2对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互动的研究
1.3研究方法与逻辑架构
1.3.1研究方法
1.3.2逻辑架构
1.4创新之处
2 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概述
2.1地方立法的界定及要求
2.1.1地方立法的界定
2.1.2地方立法的要求
2.2民间规范的界定
2.2.1民间规范的概念与特征
2.2.2民间规范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2.3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的界定
3 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的必要性及可能性
3.1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的必要性
3.1.1提升地方立法地方特色的需要
3.1.2夯实地方立法民众基础的需要
3.1.3节约地方立法成本的需要
3.1.4提升民间规范效力及合理性的需要
3.2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的可能性
3.2.1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的契合
3.2.2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的疏离与调和
4 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不足及其原因
4.1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不足的表现
4.1.1地方立法未能通过民间规范凸显特色
4.1.2地方立法对民间规范的引导缺乏可操作性
4.2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不足的原因
4.2.1“国家法中心主义”观念的阻碍
4.2.2立法权限不明的限制
4.2.3程序保障机制的缺失
5 推进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融合的建议
5.1转变立法观念
5.2明确融合的限度与方向
5.2.1明确融合的限度
5.2.2明确融合的方向
5.3建立健全程序保障机制
5.3.1构建对民间规范的调查机制
5.3.2构建对民间规范的分析机制
5.3.3健全正式立法程序
5.3.4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