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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以蕉岭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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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改革历程研究

1.2.2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因研究

1.2.3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2.4 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研究

1.2.5 综合评述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1.4.1 研究的创新性

1.4.2 研究的不足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集体林权

2.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1.3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2 理论基础

2.2.1 林权理论

2.2.2 产权理论

2.2.3 制度变迁理论

3 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状况与成效

3.1 蕉岭县概况

3.2 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体情况

3.2.1 指导思想

3.2.2 总体进程

3.2.3 主要做法

3.3 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3.3.1 明晰稳定了山林权属

3.3.2 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3.3.3 初步推动了产权流通

3.3.4 部分盘活了林地资源

3.3.5 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4 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4.1 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4.1.1 公益林市场化限制

4.1.2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

4.1.3 林权流转服务体系不健全

4.1.4 林权融资困难

4.2 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4.2.1 相关政策有瑕疵

4.2.2 林业制度设计不完善

4.2.3 林权流转机制不成熟

4.2.4 林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不健全

5 进一步深化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设性建议

5.1 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5.1.1 大力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5.1.2 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5.2 建立健全林业要素市场

5.2.1 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

5.2.2 深入研究林权交易纳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细则

5.2.3 探索建立林权收储和担保合作社

5.2.4 苗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3 建立健全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

5.3.1 规范林权登记管理机构设置

5.3.2 全面完善蕉岭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体系

5.4 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

5.4.1 探索建立股份合作制林业经济

5.4.2 探索建立林业经营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展望

致 谢

参考文献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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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一项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政策,建国后经历了数次的变革,每一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广大林农来说都是一次崭新的挑战,一次发展的机会,关乎着自身的各项利益,为此林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非常重视。自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以来,截至目前,广东省60个林改工作重点县共完善、细化集体林地确权登记面积1125.8万亩,发放林权证15.6万本,主体改革业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革的主要任务为明晰产权、确权到户,落实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虽然主体改革基本完成,但是仍存在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仍未完全落实等情况。所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即配套改革,任务繁多责任重大。2015年2月,国家林业局正式将蕉岭县列为全国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之一,这三年多来蕉岭县林业产业已试点各项工作。目前蕉岭主要致力于探索开展集体林权的“三权分离”,探索健全林业林权要素市场,探索建成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以及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的权能改革等四大方面。  本文以蕉岭县的林权改革为研究对象,通过产权、林权等理论与蕉岭的改革实际出发,首先,查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内外在林改领域的研究现状,知悉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动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及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其次,在掌握相关领域最新动态的基础上,理清思路整理出研究框架,采用文献收集、调研取证的方法,通过案例与数据资料,分析出蕉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与初步成效,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最后得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  研究表明蕉岭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初步落实了山林产权权属、规整了林权档案,设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了产权流通,在地方特色资源利用方面也是颇有成效,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林区社会秩序,发展了林下经济。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为:林权流转体系仍不健全,其2013年建成的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设施不完善、服务宣传不到位等;林权融资方式较少,缺乏相应林业保险保障,在林权证的抵押贷款方面仍不完备。为此,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建设性建议,分别为:通过大力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范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从而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离;通过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深入研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细则,探索建立林权收储和担保,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从而健全林业要素市场;规范登记并完善流转机制,探索建立股份合作制经济,发挥林权融资功能。

著录项

  • 作者

    李凤敏;

  • 作者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

  • 授予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
  • 学科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杜国明,陈亚平;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流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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