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两个不同时期针刺介入对脑梗死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影响
【6h】

两个不同时期针刺介入对脑梗死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影响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引言

文献研究

一、祖国医学对中风的认识

(一)中风病名

(二)中风病因病机

(三)中风辨证分型

二、古代针灸治疗中风的概述

(一)治疗原则

(二)分证治疗

(三)选穴特点

(四)针刺手法

(五)灸法

(六)针灸治疗中风的时机

三、现代针刺治疗脑梗死的概述

(一)针刺治疗脑梗死的作用机理

(二)针刺治疗脑梗死的临床应用

四、总结

临床研究

一、研究对象

(一)病例来源

(二)诊断标准

(四)排除标准

(五)剔除及脱落标准

二、研究方法

(二)治疗干预实施

(三)疗效评价指标

(四)病人依从性保证

(五)统计学处理

(七)技术路线

三、结果

(一)三组病例一般情况比较

(二)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IHSS评分)

(三)简式Fugl-Meyer(FMA)运动功能评价及疗效评价

(四)日常生活能力指数(Barthel indicator,BI)评分及残疾率评定

(五)不良反应观察及脱落病例分析

四、讨论

(一)本研究方案的选择依据

(二)研究结果分析

(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四)设想与展望

五、结论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展开▼

摘要

目的:  旨在评价两个不同时期针刺介入对脑梗死患者肢体运动功能恢复的不同影响。  方法:  共纳入符合本研究标准的脑梗死患者90例,根据简单随机方法,按照1:1:1原则随机分为10天组、20天组、基础组共3组,每组各30例。因4例脱落,最后10天组29例,20天组28例,基础组29例。治疗方法:三组均应用基础治疗,10天组在发病10天内开始针刺治疗,20天组在发病10~20天开始针刺治疗,基础治疗组仅予基础治疗,不予针刺。针刺方法:10天组与20天组针刺方法相同,均采用头针、体针,配合应用电针,主要穴位包括:第一组穴位:血管舒缩区(双),肩髃(双),髀关(双),四关;第二组穴位:运动区(双),曲池(双),阳陵泉(双),肾俞(双);以上两组穴位交替使用。疗程:每天针刺一次,每周治疗5天,共进行三周合共15次治疗。评价:选用入院时、发病6周时两个时点进行评价,评价量表包括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IHSS)、简式Fugl-Meyer评定法(FMA)、Barthel指数(BI)评定。  结果:  1.神经功能缺损评分(NIHSS评分):对三组患者入院时、发病6周时得分进行分析,各组自身配对 t检验,结果提示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三组患者经治疗后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均有所降低。对发病6周时三组患者间的NIHSS评分进行比较,采用方差分析,结果提示三组患者的NIHSS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10天组与20天组,1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与基础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降低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方面,10天组优于2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优于基础组。三组患者神经功能缺损减少值(入院时-发病6周时)的组间比较,结果提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10天组与20天组,1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与基础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改善神经功能缺损疗效方面,10天组优于2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优于基础组。  2.简式 Fugl-Meyer(FMA)运动功能及疗效评价:对三组患者入院时、发病6周时得分进行分析,各组自身配对t检验,结果提示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三组患者经治疗后肢体运动功能评分均有所提高。对发病6周时三组患者间的FMA总分、上肢评分、下肢评分进行比较,采用方差分析,结果提示以上三方面三组患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10天组与20天组,1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与基础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提高肢体运动功能评分方面,10天组优于2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优于基础组。对三组患者的FMA评级进行比较,采用秩和检验,结果提示发病6周时三组患者的FMA评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10天组与20天组,1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与基础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改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级别构成方面,10天组优于2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优于基础组。对三组患者FMA肢体运动功能改善率进行比较,采用秩和检验,结果提示三组患者间的FMA肢体运动功能改善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10天组与20天组,1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与基础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改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疗效方面,10天组优于2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优于基础组。  3.日常生活能力指数(Barthel indicator,BI)评分及残疾率评定:对三组患者入院时、发病6周时得分进行分析,各组自身配对t检验,结果提示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三组患者经治疗后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均有所提高。对发病6周时三组患者间的BI评分进行比较,采用方差分析,结果提示三组患者的BI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10天组与20天组,1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与基础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提高日常生活能力方面,10天组优于2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优于基础组。对三组患者的残疾率进行比较,采用卡方检验,结果提示三组患者的残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10天组与20天组,1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与基础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在降低患者残疾率方面,10天组优于20天组与基础组,20天组优于基础组。  结论:  结果表明早期(发病20天内)介入针刺有利于改善脑梗死患者神经功能缺损情况、促进其肢体运动功能恢复、提高日常生活能力及降低脑梗死患者的致残率,且介入时机越早,以上各方面疗效越好(发病10天内介入优于发病10~20天介入)。早期介入针刺对脑梗死患者肢体运动功能恢复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