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职务发明的界定
第一节 职务发明的相关概念及特征
一、职务发明的概念
二、职务发明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职务发明的认定标准及考量因素
一、关于发明人“本职工作”的理解
二、关于“本单位交付的任务”的理解
三、关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理解
四、关于“离职后1年内”的理解
第二章 我国专利权权属纠纷中职务发明的认定现状考察
第一节 我国职务发明的认定现状分析
一、我国关于职务发明认定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司法判定现状
第二节 我国职务发明认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本职工作”的范围认定不合理
二、对“物质技术条件标准”适用不统一
三、对“离职后一年内”的规定把握不准确
四、对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
第三章 域外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比较考察
第一节 域外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
一、德国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
二、日本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
三、美国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
四、法国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
五、英国关于职务发明认定及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域外经验的启示与借鉴
一、借鉴“三分法”的划分方法
二、规范“二元论”的分类标准
第四章 完善专利权权属纠纷中职务发明认定的建议
第一节 认定职务发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利益平衡原则
二、鼓励发明与促进技术创新原则
第二节 完善职务发明认定的具体对策
一、合理界定“本职工作”的范围
二、重构“物质技术条件标准”
三、科学限定要件“离职后一年内”
四、完善举证责任分配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兰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