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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的农村林地流转问题研宄一一以甘肃乡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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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方法

二、理论基础与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理论基础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林地流转的案例分析

(一)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况

(二)翟家河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地流转概况

(三)翟家河乡林地流转的收益分析

(四)翟家河乡林地流转的loS分析

(五)翟家河乡林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四、我国农村林地流转的共性问题

(一)林地流转的相关法律不健全

(二)农村教育水平偏低

(三)林地流转市场机制发展滞后

(四)政府部门监管缺位

(五)相关制度不合理

五、林地流转的国外经验借鉴

(一)健全的林业法律

(二)完善的治理结构

(三)成熟的市场化经营

六、我国农村林地流转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 加强对偏于地区的教育投入

(二)加快培育市场化流转机制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四)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

七、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二)研究的创新之处

(三)研究的不足之处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A 翟家河乡农户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录B 《甘肃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C 翟家河乡苗林基地建设协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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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出台,林业在我国今后可持续发展中的使命更为突出。我国90%以上的森林资源都集中在山区,而山区又是我国贫困人口聚集的地区。2015年我国进入扶贫的攻坚期,林业的发展将成为一股强劲的助推力,不但有助于我们实现2020年小康社会的构建,与此同时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们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也会大有帮助。  由于解放林业生产力、发展林业产业的迫切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3年在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林改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提高了农民造林的积极性,改革成效与日俱增。2006年全国范围掀起了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热潮。笔者所调研的甘肃省翟家河乡则于2011年底全面完成林地的确权工作。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拓宽了翟家河乡村民的收入渠道,使得其辖区内的林地资源得到有效管护,从而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林地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产物。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生产方式的改变,导致林地的撂荒现象越来越严重;另一方面农民缺乏相关林业种植技术,导致林地产业效率过低,林地资源没有被充分合理的利用。因此,林地流成为改善林业发展中各项矛盾的有效途径。我国大部分地区林地流转已经相当普遍,并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2015年,笔者调研的翟家河乡在乡政府的引导下,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林地流转运动。当然,在翟家河乡林地流转探索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村民的利益难以维护、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村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等等。对翟家河乡的林地流转进行案例分析,总结其林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我国林地流转的一些共性问题提供依据。通过理论工具的指导与可比国家先进经验的借鉴,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与方案,是本文研宄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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