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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冒领后银行与存款人之责任分析——以“毕某存款纠纷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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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储蓄存款纠纷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常见,在司法实践中也屡见不鲜。储蓄存款纠纷的争议焦点通常集中于责任的划分和双方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两个方面。本文选取了毕某存款合同纠纷案这一极具代表性的案例,重点从上述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在责任的划分方面,银行和储户都会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否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进而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合同里没有明确规定的一些相关义务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对此类义务的确认也没有统一的答案,这给此类案件的审理造成了巨大困难。在储户把钱存进银行后银行应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来保障存款的安全方面,银行与广大储户之间也很难达成共识。银行会主张自己已经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且按照规定向取款人支付存款,不应承担责任,应由储户就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而对这种主张储户又很难举证,这就使得储户的损失很难得到补偿。  针对以上两方面的问题,本文首先通过储蓄关系性质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等方面的分析,认为本案应当以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以及银行业的相关规定作为判案的依据。鉴于目前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较多,且没有专门的、针对储蓄存款合同的法律作为判断各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从而造成法官审理此类案件的困难,本文建议应当以合同法的规定及其一般原则、相关的法律法规、银行业的相关规定或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为依据。其次,本文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认为即使银行按照其内部的一些规定支付了款项,如果发现在审查证件时确实存在严重问题,银行也应该对存款被冒领案件负主要责任,这就使得储户权利能够得到充分的救济。最后,本文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和笔者对该类案件的研究,总结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办理该类案件的一般思路,并对要对储蓄合同进行专门立法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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