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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法律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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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引 言

2 苏轼法律思想的产生背景

2.1 苏轼生活的社会背景

2.2 苏轼生活的文化背景

2.2.1 儒学背景

2.2.2 佛学背景

2.2.3 道学背景

2.3 苏轼的政治经历

3 苏轼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3.1.1 “德与法相济”的思想

3.1.2“法贵简当”的思想

3.2 审慎用刑

3.2.1“慎刑”的思想

3.2.2“罪疑惟轻”的思想

3.3 严管海外贸易的国家安全观

3.4“诉而必见察”的主张

4 苏轼法律思想的当代意义

4.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中的“德法相济”思想

4.2 当代立法技术中的”法贵简当”思想

4.3 当代“疑罪从无”思想中的审慎用刑思想

4.4 立案登记制中的“诉而必见察”思想

5 结 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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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轼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也是一位推崇法治的政治家,在他多年的从政生涯中,留下可观的文集、奏折、策论以及往来书信。这些留存的文字作品不但向世人展现了苏轼的极高的文学造诣和政治理想,还不乏有大量篇幅论述了苏轼对于法律的独到看法。在苏轼的法律思想中,他对国家、人民、社会之间关系的理解与论述都极具当代意义。  苏轼奉行“德与法相济”的社会治理观,认为道德对民众的教化作用是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关键,强调礼为本,法为末的观点。同时,他提倡”法贵简当”,反对繁密详尽的条文规定。在犯罪与刑罚方面,苏轼主张“罚疑从去”和慎刑的观点,在赏罚存疑的问题上,他认为君主应该以仁爱为指引,广恩慎罚,这才是忠厚之道。苏轼还具有敏锐的国家安全观,他认为要严禁非法交易,严厉打击走私行为。在诉讼制度上,苏轼提出”诉而必见察”的主张,他认为民众的申诉应该得到重视和解决,因此他主张任人唯贤和精政的民本思想,从官员的办事效率和机构的设置上重视和满足民众的诉求。  本文主要通过对古代文献收集以及历代学者对苏轼的分析研究,以苏轼现存文集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进一步论证苏轼的法律思想。结合当下中国的制度现状,使苏轼许多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思想与现代法律制度进行对话。本文创新点在于,此前各文章着重于研究苏轼的法律思想是什么,有何体现,而无对此思想体系中所体现的先进性的专门研究。在苏轼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窥见他的法律思想放在现今依然具有适用性,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健全也有着重大借鉴作用。

著录项

  • 作者

    周泉伶;

  • 作者单位

    重庆大学;

  • 授予单位 重庆大学;
  • 学科 法律(非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张晓蓓;
  • 年度 2019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苏轼,法律思想,社会治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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