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 言
2 考试作弊犯罪相关概念界定
2.1 何为“考试作弊”
2.2 何为“国家考试”
2.3 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3 刑法规制考试作弊行为的合理性分析
3.1 立法背景
3.1.1 考试作弊事件愈演愈烈
3.1.2 五点分散化规制模式
3.2 考试作弊行为入刑的合理性辨析
3.2.1 考试作弊犯罪之法益评析
3.2.2 考试作弊犯罪之立法证成
3.2.3 考试作弊犯罪之评析
3.3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对考试作弊行为刑法规制
3.3.1 英国
3.3.2 德国
3.3.3 台湾
4 考试作弊犯罪刑法规制的具体解读
4.1 组织考试作弊罪
4.1.1 组织行为之认定
4.1.2 明知内容之认定
4.1.3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既遂标准
4.1.4 情节严重之认定
4.1.5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二款应为帮助犯的量刑规定
4.2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4.2.1 目的犯
4.2.2 试题、答案的“保密性”
4.2.3 答案是否必须为真实答案?——兼评李某甲非法出售答案案
4.2.4 出售、提供行为
4.2.5 “押题”之罪与非罪厘清
4.3 代替考试罪
4.3.1 对向犯
4.3.2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与“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4.4 考试作弊犯罪的罪数问题
4.4.1 考试作弊犯罪之间的罪数认定
4.4.2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之间的罪数认定
4.4.3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之间的罪数认定
4.4.4 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件罪之间的罪数认定
5 当前我国考试作弊犯罪刑法规制的完善建议
5.1 明确考试作弊犯罪的相关概念
5.2 以“修正的作弊行为完成说”为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既遂标准
5.3 在代替考试罪中对职业替考者设置较重的法定刑
5.4 坚持“替考行为为刑法介入底线”的考试作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
6 结 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B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重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