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的优势和发展历程
(一)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的优势
(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阜阳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运行情况及分析
(一)刑诉法修改后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案件数量有所增加
(二)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案件类别相对集中
(三)检察官主持刑事和解案件成功率高
(四)刑事和解案件处理结果较为理想
三、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面临的困境
(一)未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二)刑事和解主体地位不合理
(三)消弱了公平性
(四)相关配套制度的缺失
四、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制度的完善
(一)确立科学的指导原则
(二)完善相关规则
(三)拓宽适用案件范围
(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