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二)国内外发展趋势
(三)研究框架
(四)研究方法
一、理论概述
(一)人大财政预算监督权的理论基础
(二)省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与两种宪法性权利的关系
二、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运行基础
(一)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权力能力基础
(二)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行为能力基础
(三)省级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的追责基础
三、省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的法律体系
(一)宪法关于省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的规定
(二)关于省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的法律规定
(三)省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的法规层级的规定
四、我国省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权的宪法地位难以落实
(二)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行为能力存在缺陷
(三)预算监督制度的惩戒机制缺失
五、省级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制度的具体完善建议
(一)提高省级人大作为同级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
(二)提升省级人大预算监督的行为能力
(三)建立预算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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