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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监管政策效果研究——基于北京市网络主播群体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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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导论

1.1.1研究背景

1.1.2理论意义

1.1.3现实意义

1.2文献综述

1.2.1国内研究综述

1.2.2国外研究综述

1.2.3简要评述

1.3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研究思路

1.3.2研究方法

1.4创新点与局限性

1.4.1创新点

1.4.2局限性

第2章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2规范直播行为

2.1.3网络直播监管政策

2.2理论基础

2.2.1计划行为理论

2.2.2监管政策效果研究理论

第3章网络直播监管政策实施现状

3.1监管法律

3.1.1法律法规

3.1.2监管内容规定

3.2监管主体

3.2.1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2.2文化部

3.2.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2.4其他政府监管部门

3.2.5行业监管主体

3.3监管手段

3.3.1法律手段

3.3.2行政手段

3.3.3其他手段

第4章监管政策对规范直播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

4.1研究模型

4.1.1规范直播行为

4.1.2直播行为态度

4.1.3直播主观规范

4.1.4知觉行为控制

4.2研究设计

4.2.1调查问卷与访谈设计

4.2.2调查问卷构成

4.3数据来源与分析

4.3.1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4.3.2问卷的信度、效度分析

4.4实证结果分析

4.4.1规范直播行为分析

4.4.2直播行为态度对规范直播行为的影晌

4.4.3直播主观规范对规范直播行为的影响

4.4.4知觉行为控制对规范直播行为的影响

第5章网络直播监管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5.1网络主播层面

5.1.1主播内部异质性大,监管存在难点

5.1.2主播职业素养欠缺,政策认知不足

5.2平台监管层面

5.2.1直播平台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管技术有限

5.2.2直播行业内部机制不健全,存在灰色地带

5.3政府监管层面

5.3.1监管部门主体众多,职责交叉重叠

5.3.2监管执法力度不足,存在监管漏洞

第6章完善网络直播监管政策的经验与建议

6.1细化政策规定,加强分类监管

6.1.1完善网络直播领域相关立法,明确内容监管标准

6.1.2建立内容分级分类和过滤制度,实施分类监管

6.2严格行政执法,减少监管成本

6.2.1加大违法惩罚力度,发挥平台约束力

6.2.2完善监管技术,减少政府监管成本

6.3引导行业自律,提高主播职业素养

6.3.1发挥行业协会功能,建立平台自治机制

6.3.2培养主播媒介素养,提高直播内容品质

6.4重视理性引导,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6.4.1理性引导公众舆论,促进行业良性转型发展

6.4.2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激励型举报机制

结束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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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在国家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网络移动宽带加速普及、视频技术日趋成熟、资本助推等利好因素推动下,网络直播行业迅猛发展。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网络直播在丰富社会职业形态,为社会公众提供新的利益表达渠道的同时,也引起了涉黄、暴力、低俗、侵权等行业乱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由此,2016年以来,国家多部委针对网络直播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措施以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的互联网治理能力。  本文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在对现行网络直播监管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网络直播相关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概念变量,基于北京市8家网络直播平台的网络主播样本数据,结合相应直播平台主播的访谈和政府部门座谈会一手资料,从主播这一市场主体角度探究目前监管政策下的规范直播行为及影响因素,从而研究其政策效果。  经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发现,研究结果表明,北京地区九成网络主播对规范政策持支持态度,七成主播具有规范直播行为,但主播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及知觉行为控制等不同因素对规范直播行为会产生不同影响。基于政策现状和研究结论,从政府、平台、主播三方面指出监管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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