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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型的逻辑——关于“应物象形”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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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应物”

1、观看

2、视觉能力

3、意识建构

二、“象形”

1、轮廓

2、黑白

3、构成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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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图像技术滥觞的时代,写生作为绘画的原发方式,不再受到重视,而写生的实践者又存在一个认知误区,写生都是以再现客观对象为主,为了描摹客观对象,往往被事物的外形所牵绊,画者缺少对画面的意象表达和对形的主动表现,而这种主动表达更能体现出画者的意图及情趣等特点,也更突显出一张画的品质和作者的风格。本文结合东西方绘画大师的作品,通过讨论观看与造型的相互关系,以此明晰绘画方法论的启示意义。
  “应物象形”是谢赫六法论中极为重要的一法环节,具有绘画方法论的总摄意义。本文试图针对“应物”与“象形”作一次当代解读,从实践层面与构成论角度重新释读“应物”与“象形”的当代语境,以此展开一个关于绘画语言重新阐释的视角。
  本文从自身的创作实践和对一些国内外艺术家的理论与作品进行分析。第一章用“观看”、“视觉能力”、“意识建构”三方面来对“应物”进行阐述,第二章用“轮廓”、“黑白”、“构成”等三方面对“象形”做一个现代语境下的阐述。最后通过创作的总结论实践层面的理解分析,再上升到“气韵生动”问题的讨论。这些分析并非仅仅是理论的叙述,同时也是我近两年对艺术进行思考和实践过程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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