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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现的乌托邦”——以尤纳·弗莱德曼的建筑示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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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

一 选题意义及思路

二 国内外对弗莱德曼的研究现状

第一章 乌托邦实现公理一:乌托邦源自一种整体困境

第二章 乌托邦实现公理二:一种集体认同体系的建立——以“移动建筑”与“空中城市”为例

一 “移动建筑”计划:建筑师与居住者的新责任协定

二 “空中城市”计划:自由与约束

三 对“移动建筑”和“空中城市”的总结

四 以“新巴比伦”为例,对比康斯坦特与弗莱德曼对人在建筑中的角色的理解

4.1 职业情境主义建筑师康斯坦特的“新巴比伦”计划

4.2 康斯坦特与弗莱德曼对人在建筑中的角色的理解

第三章 乌托邦实现公理三:一种被普遍掌握的实用技术

一 弗莱德曼对“技术”及其使用的理解

二 弗莱德曼对控制论的使用:以“住宅书写器”为例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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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中期资本主义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科学技术的进步将人从繁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随着空闲时间的增多,生产领域中生产关系对个体的异化逐渐转变成了日常生活,尤其是消费对人的异化。随着列斐伏尔、情境主义国际等个人、团体对异化社会的批判,先锋建筑师也开始积极反思建筑与民主、城市、技术等因素的关系,尤纳·弗莱德曼就是在此时陆续提出了“移动建筑”与“空中城市”计划。1975年,他在《可实现的乌托邦》一书中暂时略过了建筑的环节,从社会学的角度表达了自己对“乌托邦”及其构建方式的理解。本文将他在书中提出的三条乌托邦实现公理与他早期的“移动建筑”和“空中城市”计划串联起来,分析其建筑表象下深层的乌托邦构建思路,他从一开始就将建筑作为一门社会学,一种交流讨论的方式,一种辅助个体使用者实现更好生活的技术,弗莱德曼的社会学研究也可理解成他对建筑领域的移动性和可变性内核的深入和理论化发展。不同于当时表面上积极支持民主自由,实际上仍延续了精英主义传统的知识分子,弗莱德曼对个体的讨论始终建立在这样的条件之上——个体具有不可替代的思考和行为能力,同时又是受集体环境限制的共同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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