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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拟或协商:我国地方党政官员的民主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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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问题与意义

1.2.1 研究问题

1.2.2 研究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研究回顾

1.3.2 国内研究回顾

1.3.3 研究现状评析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1.4.1 研究思路

1.4.2 章节安排

1.5 研究方法

1.5.1 文献研究法

1.5.2 比较研究法

1.5.3 量化研究法

1.6 研究工具

2.1 研究基础

2.1.1 选举先行论

2.1.2 协商先行论

2.1.3 互补互动论

2.2 分析框架

2.2.1 民主观

2.2.2 民主绩效评价

2.2.3 权威意志与“权威”接受度

2.3 研究假设

第3章 概念界定、数据来源与民主认知情况分析

3.1 概念界定

3.2 数据来源与数据筛选

3.2.1 数据来源与数据基本情况

3.2.2 数据筛选

3.3 党政官员民主认知情况描述性统计分析

第4章 地方党政官员民主认知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4.1 数据整理与变量设定

4.2 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4.2.1 民主观变量与地方党政官员民主形式偏好

4.2.2 民主绩效评价变量与地方党政官员民主形式偏好

4.2.3 “权威”接受度变量与地方党政官员民主形式偏好

4.2.4 其他因素与地方党政官员民主形式偏好

4.3 本章小结

5.1 研究结论

5.2 对策建议

5.2.1 确立中国特色民主观

5.2.2 改进民主理念宣教工作方法

5.2.3 完善民主制度体系并规范运作机制

5.2.4 注重女性官员群体民主潜能的开发

5.2.5 形成统一的民主发展路线共识

5.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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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处理好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之间的关系是当前我国政治民主化建设中的焦点问题,也是影响我国民主政治发展未来的关键问题。这其中,地方党政官员对于两种民主形式地位与关系的态度尚未得到关注。地方党政官员是中央各项方针和政策的主要执行者,是直面管理与服务对象的重要管理者,同时也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他们对两种民主形式地位与关系的认知无疑深刻影响中央层面政策在地方与基层的贯彻与执行,进而影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地方层面取得全面进展。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予以必要的研究。
  本文主要关注于我国地方党政官员对于两种民主形式地位与关系的认知状况以及造成民主认知差异的主要因素。为得出研究结论,本文借助已有调查数据,综合采用文献研究法与量化研究法开展研究。在研究过程中,以已有文献研究为基础设计分析框架并提出如下研究假设,假设1:将选举理解为民主本质的地方党政官员更倾向于认为选举民主更为重要;假设2:对协商实践绩效评价更高的地方党政官员更倾向于认为协商民主更为重要;假设3:对协商实践满意度更高的地方党政官员更倾向于认为协商民主更为重要;假设4:“权威”接受度更高的党政官员更加认同于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我国具有相同重要的地位。随后,本文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以及相关性检验,对我国地方党政官员对于两种民主形式地位与关系的认知及造成认知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验证了假设1、假设2、假设3,并发现性别因素对于地方党政官员的民主认知会也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以上分析与检验过程,本论文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地方党政官员普遍认同于选举与协商均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但就两种民主形式谁更重要存在观点差异。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处于同样重要的地位成为官员态度中的主流;持有选举民主观(认同选举是民主的本质)的地方党政官员更加倾向于认为选举民主更加重要;对协商民主实践绩效评价更高或者满意度更高的地方党政官员更加倾向于认为协商民主更加重要;女性地方党政官员对于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处于相同重要的地位有更高的认同度。
  最后,结合以上结论,本论文提出了推进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协调发展的现实策略:确立中国特色民主观;改进民主观念宣教工作方法;完善民主制度体系并规范运作机制;注重对女性官员群体民主潜能的开发;形成统一的民主发展路线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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