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法律秩序方面的相关研究
(二)程序法理论方面的相关研究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界定
一、法律秩序的概念
二、净化法律秩序的概念
三、净化法律秩序的对象与条件
四、净化法律秩序的原则
第二节 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涵义
一、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概念
二、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特征
三、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内容
第二章 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定位与功能
第一节 与其他类型法律的关系
一、与净化法律秩序的实体法间的关系
二、与其他类型的程序法间的关系
一、作为程序法的通有功能
二、作为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独有功能
第三章 我国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立法沿革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
一、1979年《刑事诉讼法》
二、1996年《刑事诉讼法》
三、2012年《刑事诉讼法》
四、2018年《刑事诉讼法》
第二节 相关法律以及规范性文件
一、与刑事诉讼活动相关的法律
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第四章 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现况评析
第一节 程序法立法科学性的判断标准
一、正当性
二、程序性
三、程序度
第二节 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之现况
一、从程序性角度进行分析
二、从程序度角度进行分析
第五章 我国净化法律秩序的程序法存在的不足与完善
一、立法理念上“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仍影响程序立法
二、立法技术上不够成熟仍有待完善
一、转变立法观念以重视程序的独立价值
二、完善以及增进现有程序立法的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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