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提出问题与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之处
第一章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IIAs环境保护条款的发展与内容
一、环境保护条款发展阶段
二、环境保护条款发展特点
第二节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IIAs环境保护条款内容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BIT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FTA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第二章 国际投资协定中环境保护条款投资仲裁实践
一、Windstream Energy诉加拿大政府案
二、Bear Creek诉秘鲁政府案
一、Peter Allard诉巴巴多斯政府案
二、Adel A Hamadi Al Tamimi诉阿曼苏丹国案
第三章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IIAs环境保护条款的不足
一、缺少协调国际投资协定与国际环境条约的条款
二、缺少外国投资者环境责任规定
三、环境措施条款中缺少东道国环境规制权利内容
第二节 条约措辞不当
一、条约序言部分环境保护内容不明确
二、征收规则的环境例外条款征收标准不一
第四章 完善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IIAs环境保护条款的建议
一、增加处理国际投资协定与国际环境条约的条款
二、增设投资者的环境保护责任
三、增加东道国环境规制权利的内容
一、明确序言中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合理设置征收规则的环境例外条款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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