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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学龄前儿童视力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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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目的

三 资料与方法

3.1 研究对象与抽样方法

3.2 研究方法

3.3 调查的质量控制

3.4 统计学分析

3.5 技术路线

四 结果与分析

4.1 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分析

4.2 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视力现状调查情况

4.3 影响因素

五 讨论

5.1 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的特点

5.2 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现状

5.3 定期对青州市的学龄前儿童进行早期屈光异常的筛查

5.4 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异常的影响因素

5.5 研究的局限性

六 结论

七 对策与建议

7.1 高度重视学龄前儿童的视力保健工作,防范视力异常的发生,降低发生率

7.2 定期对学龄前儿童进行视力普查,及时纠正屈光不正及弱视

7.3 注意用眼卫生,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保证营养均衡

7.4 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社会的综合防治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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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背景:
  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人类80%以上的认知行为是通过视觉获得的,视功能异常给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视力问题是青少年儿童最普遍的健康问题之一。在我国,视力异常的发生率在迅速扩大并且趋于低龄化,视力问题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而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被纳入WHO的“视觉2020”计划。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的联合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口近视发生率为33%,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近视眼的总人数已接近4亿人,居世界前列。教育部和卫生部2000年调查结果显示,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为12.5-25%,近视眼患病率为2-6%。屈光不正是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异常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儿童弱视和斜视的最常见原因。良好的视力是人们能够顺利地进行阅读、书写、生活以及进行各项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而学龄前期是儿童视力发育成熟的关键时期,也是视力异常的易发期,其视觉发育有很大的可塑性,如果能及时发现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异常并及时进行干预,大部分的视力异常情况都可以得到纠正和治愈。因此,应特别关注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健康,及早发现儿童视力异常并及时进行纠正和治疗。专家呼吁:关注儿童视力健康,让中国儿童人人享有“看见的权利”。保护视力、预防近视应从学龄前儿童抓起。
  研究目的:
  通过对青州市3~6岁的学龄前儿童视力及屈光状态的横断面调查,了解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及屈光异常情况,及早发现超出正常范围并且有可能影响儿童视力发育的异常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治疗。寻找与其相关的影响因素,为保护儿童视力、防治屈光不正提供基础资料,为青州市卫生保健部门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学龄前儿童眼睛保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以促进学龄前儿童视力健康,为他们能顺利的进行学习、工作和就业起到积极的作用。
  研究方法:
  采用描述流行病学的现况研究,通过分层随机整群抽样调查的方法,先将青州市所有幼儿园分为城市和农村两层,再随机从城市中抽取4所、农村中抽取6所共10所幼儿园,再从每所幼儿园中随机整群各抽取大、中、小一个班共917名3~6岁的学龄前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因儿童的视力异常不等于屈光异常,但是屈光状态能间接反映儿童视力发育的状况,所以本次调查中学龄前儿童的视力现状采用视力检查和屈光筛查同时进行的方法。3岁儿童采用儿童图形视力表、对于4岁及以上儿童则用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裸眼远视力检查,用美国伟伦手持式SureSight自动验光仪对所有儿童进行屈光状态检测,对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影响因素的问卷调查,获得原始数据资料,应用EpiData3.1软件对数据进行录入和校验,用SPSS13.0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应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对相关的影响因素进行二分类多因素分析,经逐步回归,筛查出主要的影响因素,检验水准α=0.05;率和构成比之间的比较采用x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主要结果:
  1.青州市3~6岁的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情况通过对青州市917名3~6岁学龄前儿童的视力筛查共检出视力异常的儿童139名,其中包括弱视儿童26名,视力异常检出率为15.16%(139/917),弱视患病率为2.84%(26/917);男童视力异常的检出率15.07%(74/491),女童为15.26%(65/426);男女儿童视力异常检出率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0.00,P>0.05);城市和农村儿童视力异常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3.817,P<0.01);不同年龄组之间率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8.588,P<0.05);随着年龄的增长,视力异常检出率逐渐降低,6岁~组儿童又有升高的趋势。
  2.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的屈光异常情况通过对青州市917名3~6岁学龄前儿童的屈光检测共检出屈光异常的儿童348名,屈光异常检出率为37.95%(348/917)。其中,男童屈光异常人数186人,女童162人,男、女儿童屈光异常检出率分别为37.88%(186/491)和38.03%(162/426),男、女儿童屈光异常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0.001,P>0.05);城市和农村儿童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5.480,P<0.01),不同年龄组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3.441,P<0.05)。调查所检出的屈光异常的类型以远视为主,其次是散光,分别占总屈光异常的81.03%(282/348)和15.23%(53/348),近视占3.74%(13/348),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远视率明显下降而近视率明显上升。
  3.经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当检验水准α=0.05时,影响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异常的危险因素包括儿童每日看手机、电脑、iPad等电子产品的时间、看电视的时间和距离、户外活动时间、及家长对儿童视力的保护意识和认知程度等。(均P<0.05)。而与父母的视力情况及有无遗传性眼疾关联性不大,儿童的营养状况和儿童每天睡眠的时间是影响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异常的保护因素,父母亲的文化水平是影响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的混杂因素。
  结论与建议:
  1.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异常和屈光异常的发生率与各地报道的情况基本一致,并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应当引起当地有关卫生保健部门的高度重视。
  2.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异常和屈光异常情况均为男、女童之间无显著性差异,城市高于农村,不同年龄组之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的特点。
  3.影响青州市3~6岁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的危险因素包括:儿童每日看手机、电脑和iPad等电子产品的时间、看电视的时间和距离、户外活动的时间和家长对儿童视力的保护意识和认知行为等,而儿童的营养状况和儿童每天睡眠时间是影响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异常的保护因素,父母亲的文化水平是影响学龄前儿童视力发育的混杂因素。
  4.保护视力,预防近视要从学龄前儿童抓起。卫生保健部门要定期对学龄前儿童进行视力筛查,以早期发现儿童视力及屈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和治疗,对改善儿童视力、防治屈光不正具有积极的意义。消除和改善影响儿童视力发育的各种不良因素,采取多种健康教育手段,积极开展三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措施,保护和促进学龄前儿童视力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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