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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视听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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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摘要

前言

第一章 中俄视听作品概述

第一节 中俄视听作品制度立法现状概述

一、中国视听作品制度立法现状概述

二、俄罗斯联邦视听作品制度立法现状概述

三、我国视听作品制度的完善可借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

第二节 中俄视听作品定义比较

一、《伯尔尼公约》中有关视听作品定义的规定

二、中国视听作品定义及存在的问题

三、俄罗斯视听作品定义

四、中俄视听作品定义比较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中国视听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

第一节 中国视听作品的属性

一、演绎作品属性

二、合作作品属性

三、委托或雇佣作品属性

第二节 原作品作者和制片人的法律关系

一、现行法的规定

二、修改草案的规定

第三节 制片人和视听作品作者的法律关系

一、现行法的规定

二、修改草案中的规定

第四节 可单独使用部分作者的权利

一、现行法中的规定

二、修改草案中的规定

第五节 二次获酬权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俄罗斯视听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

第一节 俄罗斯视听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体系概述

一、视听作品的属性

二、视听作品各权利主体范围

第二节 俄罗斯复合客体使用规则

一、使用他人智力成果的规则

二、组织者的署名权

第三节 俄罗斯视听作品各主体的权利

一、视听作品制片人的定位

二、视听作品作者的专有权与人身非财产权

三、视听作品著作权向制片人转移的规则

第四节 视听作品的作曲者享有二次获酬权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俄视听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比较及对我国立法建议

第一节 中俄视听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比较

一、定义比较

二、属性比较

三、视听作品各主体法律关系及权利比较

四、二次获酬权制度比较

第二节 启示及立法建议

一、视听作品定义的修改

二、增加原作品作者权利行使规则

三、修改制片人与视听作品作者的初次利益分配规则

四、增加利用他人作品创作视听作品应遵循的规则

五、增加二次获酮权的规定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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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在我国大力提倡提高文化软实力的大背景下,电影和电视产业也在蓬勃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关于此方面的立法不完善所造成的,因此完善我国视听作品立法已迫在眉睫。在过去几年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对于视听作品的立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我国多数学者和专家对这一系列修改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从美国、日本、德国等先进国家借鉴立法经验,在视听作品立法方面很少有专家和学者去借鉴俄罗斯联邦的相关制度。俄罗斯联邦和我国同属于《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同时近年来中俄两国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与合作也越来越多。随着《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出台,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典化也顺利完成,其中视听作品的相关制度比较成熟的制定和完善。因此,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之前,可以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里视听作品制度进行借鉴。
  本文拟从中俄两国视听作品的法律保护相关制度立法的异同点比较入手,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法、举例法等方法,来分析我国现行法以及修改草案中有关视听作品立法的不足,并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的部分相关制度进行参考和借鉴,从而为我国视听作品立法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主要介绍中俄两国有关视听作品制度的立法现状概述,第二个部分主要介绍中俄视听作品定义比较;第二章主要介绍了我国视听作品的属性,现行法中以及修改草案中视听作品各权利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有关视听作品属性以及各主体的权利;第四章主要对中俄两国有关视听作品的重要立法差异进行了比较,同时为我国有关立法不足参考《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提出如下五点立法建议:(1)视听作品定义的修改建议;(2)增加视听作品原作品作者权利行使规则的建议;(3)完善制片人与视听作品作者的初次利益分配的建议;(4)增加利用他人作品创作视听作品应遵循的规则的建议;(5)增加二次获酬权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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