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引言
一、创业投资企业基本组织形式
(一)信托制创业投资企业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三)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
(四)各国创业投资企业组织形式概况
二、我国建立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暂不适宜
(一)现阶段不能克服有限合伙制本身固有的缺陷
(二)缺乏实行有限合伙制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三)实行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四)我国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有探索性发展的可能
三、选择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分析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优点
(二)我国选择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可能性
四、制定创业投资公司特别法的立法设想
(一)制定创业投资公司特别法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
(二)创业投资公司特别法的调整对象
(三)创业投资家报酬激励约束机制的立法设想
(四)建立创业投资家声誉机制的立法设想
(五)解决创业投资公司双重征税的立法设想
(六)创业投资公司资本退出的立法设想
(七)创业投资企业特别法的其他立法设想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