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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实践课程规范化研究——以贵州省法律硕士实践课程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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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1.1 选题缘由

1.2 选题意义

1.3 研究目标

1.4 研究方法

1.5 论文结构

第二章 法律硕士实践课程概况

2.1 法律实践课程的界定

2.2 法律实践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2.3 法律实践课程的影响

2.4 法律实践课程与基础专业课程的关系

第三章 实践课程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3.1 实践课程的现状

3.2 实践课程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国外法律实践课程安排

4.1 美国法学院法律教育经验

4.2 英国法学院法律教育经验

4.3 德国法学院法律教育经验

4.4 日本法学院法律教育经验

第五章 对法律硕士实践课程规范化的建议

5.1 增加实践课程,提高实践教学比重

5.2 合理设置实践课程,增加实践方式

5.3 完善教学方式,因材施教

5.4 规范课程管理,落实实践教学

5.5 落实课程保障,积极协调沟通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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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法律硕士(JM)的培养院校及毕业生人数也实现了几何级的增加。在近20年里,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一方面从最初的单纯引进美国法律博士(J.D)培养制度到现在形成自己的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所培养的法律硕士也存在着人才素质与市场需求的鸿沟。尤其是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的法律硕士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模式已经满足不了现实法律服务市场需求,而法律硕士教育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的严重脱节,也已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法律实践课程是指通过讲授实务中直接需要的相关法律技能及社会知识、模拟法律社会运行形式、观察法律实际运用的方式、实验实施法律所需的事实及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案例分析、通过法律诊所课堂和法律实务实习的亲身体验等教学方式、训练学生积累与法律实务工作直接相联系、直接需要的实用性知识、职业经验、职业技能、专业方法、应用能力的课程活动。法律硕士实践课程作为法律硕士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法律硕士职业技能、激发其创新精神等方面已是不可替代的了。但是这一教学内容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不解决将影响实践课程的效能发挥,进而影响到法律硕士教育的全局。本文结合贵州省内两所法律硕士培养院校在法律硕士实践课程方面的措施和努力,通过对中外法律硕士教育实践的深层分析,从法律实践课程的角度探析法律硕士教育,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以期能在此环节提出些许规范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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