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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义”与“利”的纠葛:1938至1942年久大公司与自贡盐商纠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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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面抗战爆发后,为防止久大盐业公司落入敌手,并为了支持后方盐业发展,实业家范旭东积极着手将其从上海辗转内迁至四川自贡。然而这一利国利民的迁厂壮举却颇费周折,并不如其最初设想那样顺利。围绕久大盐业公司在自贡设厂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川康盐务管理局②、久大盐业公司和自贡当地盐商争吵不休。由于各方出发点有别,导致久大设厂问题长达数月悬而未决,最后迫使重庆行营直接出面调解才得以解决。1939年10月10日,双十节日机轰炸自贡盐场,久大制盐厂一方面为保证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为移灶就煎消纳西场卤水,拟在富荣西场设立分厂,这项行动由于久大制盐厂拒绝接受西场盐商所提出的八项条件而陷入双方僵持的境地。1940年底,重庆盐价高涨,财政部为迅速平抑物价指令久大制盐厂在重庆市区及近郊等处设立官盐店销售洁盐,此项命令因违反《解决久大盐厂与自贡鹾商纠纷办法》中关于久大所制盐战时不得在川区销售的规定,而遭到自贡盐商的群起反对。维护商利是自贡盐商的根本诉求,但与第一次纠纷相比,却并不再是一味地抵制和阻碍,而是在川康盐务管理局和富荣西场公署的介入调解下,两次纠纷以久大制盐厂提供技术,国民政府允许自贡盐商制造洁盐销渝,自贡盐商在危机意识下进行技术改良,做出退步而告终。
  通过梳理久大盐业公司与自贡盐商三次纠纷的完整过程可以发现,虽然抗击敌寇、保卫国家成为当时中华民族共同的利益取向,但由于国民政府、内迁企业和自贡盐商三大利益主体各自的直接利益却存在很大差异。因此,1938年至1942年久大公司迁川设厂支援增产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一系列纠纷,表面上看是内迁过程中民营企业与当地商人的利益纠纷,实则反映了在全民抗战背景下国民政府、久大盐业公司和当地盐商三者之间和三者内部之间在抗战背景下展开的彼此争夺和相互妥协的博弈过程,包括政府与传统盐商间的专商引岸问题,久大盐业公司与自贡盐商的川淮竞争,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实力派的利益争夺。
  总的来讲,抗战时期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在根本上是趋同一致的,只是在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些矛盾或分歧。久大公司迁川设厂之所以频出纠纷,最根本原因还是在支援抗战的过程中,个人私利无法总是完全与国家大义保持一致,这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国民政府盐业增产的效果。不过,尽管各利益主体都有各自的考量和难处,但都在“抗战建国”的民族大义下维持着交涉关系,最终权衡利弊作出一定程度上的让步,纠纷最后才能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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