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引言
第一章“保单所有人”概念缺失的原因
第一节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一、我国保险业的诞生与发展
二、保险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
第二节对保险的本质缺乏深刻的认识
一、对保险本质的传统认识
二、保险是一种商品
第三节保险法基础理论不够完善
第四节受台湾地区保险法理论的影响
第二章产生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第一节立法疏漏所导致的问题
一、对保险人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规定不明确
二、对保险利益归属的规定不科学
三、对有关受益人及受益权的规定不合理
四、对保单转让与抵押的规定缺位
第二节现行立法框架下的解决方案及其缺陷
一、现有的解决方案
二、现有解决方案的缺陷
第三章保单所有人与其他主体间之关系
第一节保单所有人概述
第二节保单所有人与保险人
第三节保单所有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之焦点——保险利益的归属
二、保单所有人与投保人——合同主体在不同阶段的称谓
三、保单所有人与被保险人权利纷争之焦点——保险金请求权
第四节保单所有人与受益人
一、受益权的性质
二、保单所有人享有指定受益人的权利
第四章保险合同主体间法律关系的厘清
第一节两大法系对于保险合同主体的安排制度
第二节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及修改意见
一、投保人与保单所有人
二、被保险人
三、受益人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