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我国“以工补农”效果及其主体互动整合研究
【6h】

我国“以工补农”效果及其主体互动整合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导言

0.1研究背景与问题界定

0.2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0.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0.4可能的创新点

第1章文献综述与理论规范

1.1文献综述

1.1.1关于“以工补农”概念与任务的研究

1.1.2关于“以工补农”原因和时机的研究

1.1.3关于“以工补农”实施主体和渠道的研究

1.1.4关于“以工补农”具体方式的研究

1.2“以工补农”相关理论借鉴

1.2.1经济发展阶段与“以工补农”

1.2.2三农地位演变与“以工补农”

1.2.3政府职能定位与“以工补农”

1.3“以工补农”的概念界定与基本范畴

1.3.1“以工补农”的认识误区

1.3.2 “以工补农”的概念界定

1.3.3“以工补农”的基本范畴

第2章三农问题的严峻形势与“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

2.1三农问题的实质及其严峻形势

2.1.1三农问题的实质及其基本问题

2.1.2三农问题引起的社会经济问题

2.2“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与现实条件

2.2.1“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

2.2.2“以工补农”的现实条件

第3章相关行为主体关联关系与“以工补农”的主要渠道

3.1相关行为主体及其关联关系

3.1.1相关行为主体及其行为

3.1.2相关行为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特征

3.2支持性机制的基本要求与实现路径

3.2.1支持性机制的基本特征与基本要求

3.2.2市场机制的基本特征

3.2.3在市场机制基础上构建支持性机制的路径

3.3现阶段“以工补农”的主要渠道

3.3.1政府主导财政直接支农及其运作机制

3.3.2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支农及其运作机制

第4章政府主导财政直接支农及其效果

4.1财政直接支农计算口径与规模演变

4.1.1财政支农的不同计算口径

4.1.2财政直接支农规模演变

4.2财政直接支农的主要方向及其支持方式

4.2.1主要针对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支出及其支持方式

4.2.2主要针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支出及其支持方式

4.2.3主要针对改善农村发展环境的支出及其支持方式

4.2政府主导财政直接支农的效果

4.2.1在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的效果

4.2.2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效果

4.2.3在改善农村发展环境方面的效果

第5章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支农及其效果

5.2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支农的具体运作

5.2.1金融机构支农方式与政府引导措施

5.2.2企业支农主要方式与政府引导措施

5.2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支农的效果

5.2.1对市场主体产生的效果

5.2.2对带动三农发展的效果

第6章“以工补农”主体互动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6.1“以工补农”总体效果问题及其归因

6.1.1 “以工补农”的总体效果存在的问题

6.1.2主体互动状况对“以工补农”总体效果的制约

6.2“以工补农”主体互动问题的主要表现

6.2.1 “以工补农”主体的任务协作问题

6.2.2“以工补农”主体的任务分工问题

6.3“以工补农”主体互动问题的原因

6.3.1市场制度不完善制约互动平台构建

6.3.2支农管理体制制约互动关系构建

6.3.3政府行为偏好制约互动良性运行

第7章主要工业化国家农业支持与借鉴

7.1主要工业化国家农业政策的演变

7.1.1英国农业政策的演变

7.1.2美国农业政策的演变

7.1.3日本农业政策的演变

7.2工业化国家农业支持基本目标与主体互动模式

7.2.1农业支持的基本目标

7.2.2农业支持主体的互动

7.3工业化国家农业支持正确认识与借鉴

7.3.1工业化国家农业支持的争议

7.3.2正确认识工业化国家农业支持

7.3.3经验借鉴的主要方向

第8章新时期“以工补农”基本思路与主体互动整合模式

8.1新时期“以工补农”基本思路与基本原则

8.1.1“以工补农”的基本思路

8.1.2“以工补农”的基本原则

8.2新时期“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模式

8.2.1 “以工补农”各主体的角色定位与分工

8.2.2“以工补农”各主体在具体任务上互动

第9章新时期“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的实现路径

9.1通过完善涉农市场制度构建互动平台

9.1.1改革与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9.1.2改革与完善户籍制度

9.1.3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

9.2通过改革支农管理体制构建互动关系

9.2.1以职权整合为中心构建政府内部互动关系

9.2.2以尊重市场为原则构建政府与市场主体互动关系

第10章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10.1研究结论

10.2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展开▼

摘要

本研究从“以工补农”概念及相关基本问题分析入手,在梳理“以工补农”现有研究和借鉴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明确“以工补农”的概念和基本范畴,然后通过对三农问题现状以及“以工补农”运行效果的解析,探讨“以工补农”各主体互动整合状况对运行效果的制约、揭示“以工补农”各主体互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和设计新时期“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的基本模式及其实现路径。 一、主要研究内容 (1)探讨和规范“以工补农”的概念及其基本范畴。根据中央政策精神和三农问题的现实状况,结合现有研究和相关理论,对“以工补农”的内涵进行规范。并进一步从什么是“以工补农”,为什么“以工补农”,怎样“以工补农”的角度,对“以工补农”的依据、任务、主体、方法、渠道和主体互动关系等基本范畴进行理论探讨,以奠定全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2)探讨“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和主要渠道。“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是评价现阶段“以工补农”运行效果的准绳,也是未来继续实施“以工补农”的中心问题。考虑到“以工补农”提出的大背景是三农问题的凸显,论文从三农问题的主要表现入手,解析三农问题的实质,并结合三农问题的严峻形势,探讨“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中相关行为主体的关联关系,对现阶段“以工补农”的主要渠道进行探讨和梳理,以此为评价“以工补农”运行效果确立基础。 (3)分析现有“以工补农”的运行情况,并评价其实际效果。在对现阶段“以工补农”的主要渠道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将“以工补农”分为政府主导财政直接支农和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支农,并主要从具体渠道、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具体措施等方面具体分析的每种渠道的运行情况,然后评价其对“以工补农”基本任务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4)探讨和揭示现阶段“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根据现阶段“以工补农”运行效果分析的结果,探讨“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状况对“补农”效果的制约,并迸一步对现阶段“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解析,然后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5)研究和设计新时期“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的基本模式和实现路径。在解析现阶段“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以及三农问题的特点,在进一步界定新时期“以工补农”的基本思路和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新时期“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的基本模式进行研究和设计,并根据所设计的基本模式,提出整合各方面力量、实现各主体良性互动的基本路径。 二、主要结论与重要观点 (1)政府主导财政直接支农对增加农民收入效果不明显,而对提高具有农业资源优势的传统农业大省的农业产出有较明显的效果,农村社会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研究中运用普通最小二乘回归估计、岭回归估计和主成份估计的方法对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财政支农与农民收入之间呈负的偏相关关系,即剔除其他影响农村居民收入要素的影响之后,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基本没有起到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效果。运用DEA评价方法对全国不同地区财政支农对农业产出效率的分析,结果表明在传统的农业大省,财政支农的效率相对较高,而农业生产资源匮乏地区,财政支农的效率相对而言也比较低。从对具体投入和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分析,表明农村社会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2)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支农在培育相关市场主体、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还远不能为三农持续稳定发展提供长效平台,其受益面也受到相当的制约。根据政府具体的扶持和引导措施、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和涉农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金融机构具体的支农方式和三农的受益情况的分析,表明政府引导金融机构支农在支持粮食收购、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具体对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效果不明显。根据政府具体的扶持和引导措施、涉农企业的发展,以及涉农企业具体的支农方式和三农的受益情况的分析,表明政府引导企业支农,在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繁荣农村经济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主要的问题是企业与三农之间的关系还比较脆弱,存在企业损害三农利益的情况,三农持续发展的长效平台还没有搭建,同时整个的受益面还相当有限。 (3)现阶段“以工补农”主体互动状况从协作缺失和分工偏误两个方面制约了“补农”的总体效果。“以工补农”作为一项涉及众多主体的庞大系统工程,除了投入力度外,由谁来投,通过什么渠道来投,投到什么地方,各类主体在“补农”过程中如何分工、如何配合,即“补农”主体互动的问题也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各主体协作缺失制约了三农问题恶性循环的破除,导致了三农利益严重隐性流失,造成城乡差距扩大趋势难以根本扭转。各主体分工偏误导致瓶颈问题得不到解决,有限投入得不到合理配置,以及现有投入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从协作缺失和分工偏误的具体表现来看,在各主体的协作方面,偏重于财政直接支农,对引导市场主体支农重视不够;偏重于引导银行信贷支农,对引导保险支农重视不够;偏重于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支农,对引导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支农重视不够。在各主体的分工方面农业问题较为重视,而农民和农村问题往往被忽视;重视短期和直接问题解决,不重视长期和基础问题解决,重视显性支持,不重视隐性流失问题的解决;在具体的支持对象上,某些对象被过度投入,某些对象被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与支农多头管理体制与政府偏好有直接的关系。 (4)“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依赖于对政府和市场主体应当扮演得角色合理定位,而要实现“补农”主体良性互动,就必须完善涉农市场制度以构建互动平台,改革支农管理体制以构建互动关系,规范政府支农行为以确保良性互动。“以工补农”主体互动整合就是根据各主体不同的性质,明确各主体的角色和分工,促进“补农”过程中各主体的良性互动,以实现全社会“补农”力量的整合。政府作为“补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激励和监督主体;主要任务是完善制度、提供公共品、调节外部性、提升农民素质和平抑市场价格剧烈波动。金融机构作为“补农”的实施主体,同时又是市场经营主体,其主要功能是在“补农”过程中提供信贷、保险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企业作为“补农”的实施主体,同时也是市场经营主体,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商品和要素交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升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水平。要实现“补农”主体互动整合需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户籍制度和完善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以构建“补农”主体互动的平台;通过改革政府内部门与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构建互动关系;通过程序化和制度化政府行为以确保“补农”主体良性互动。 三、主要创新点 (1)概念界定创新。主要是对“以工补农”的内涵提出新的看法。尽管现阶段的“以工补农”与“以农补工”和发达国家的农业支持有重要的联系,但由于“以工补农”和“以农补工”体制背景不同,以及发达国家和我国国情的区别,简单的将“以工补农”视为工业对农业的反哺,视为我国对发达国家农业支持的学习,不符合当前正在实施的“以工补农”的具体情况,也不利于新时期“以工补农”的科学实施。为此,本研究将在评述现有研究和借鉴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根据“以工补农”所面临的任务和特殊的体制背景,对“以工补农”做出新的界定。本文认为“以工补农”是三农问题日益严峻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显著下降的背景下,基于单纯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三农问题,政府通过市场干预手段和再分配手段,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使和推动非农对三农进行的支持和帮助,以促进三农发展。 (2)研究视角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视角创新。第一,本研究从整合“补农”主体互动关系的角度探讨现阶段“以工补农”存在的问题,并从这一角度提出提升“以工补农”效果的政策措施。而一般的研究主要从如何加大“补农”的力度,以及怎样投入的角度入手。本研究则着眼于怎样整合“补农”主体互动关系,以使得投入的资源尽可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产生最好的效果。第二,本研究将现阶段“以工补农”划分为政府主导财政直接支农和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支农两种渠道进行分析。“以工补农”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庞大的实践问题,用什么方法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正在进行的“以工补农”实践,是一个新问题。由于“以工补农”实践的庞杂性,容易导致概括的片面性,本研究从政府是“以工补农”第一主体,但又不是唯一实施主体的思路出发,根据政府作用实施渠道将“以工补农”划分为政府直接补农和引导市场主体补农,具有一定的新意。 (3)观点创新。论文的观点主要可能有三个方面的创新。第一,对三农问题的实质,以及“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提出新的观点。对三农问题的正确认识是明确“以工补农”基本任务的前提。三农问题看似简单的概念,由于其问题表现过于庞杂,容易形成片面的认识:或强调农业现代化问题,或强调粮食安全问题,或强调农民收入问题,或强调农村落后问题等等不一而足。本研究立足于三农问题的整体性,从相互关联和相互制约的角度对三农问题进行剖析,从而也将“以工补农”的基本任务定位为一个系统工程,这也为整合全社会“补农”力量提出必要性。第二,对现行“以工补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新的观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