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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保障研究——基于我国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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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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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言

1.1问题的提出

1.1.1水资源供需形势严峻

1.1.2水环境恶化加重了水量危机

1.1.3农业用水日趋紧缺

1.1.4我国农业灌溉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2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1.3研究思路与方法

1.4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2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2.1制度与制度变迁

2.2自然资源的财产权利制度

2.3集体行动的一般理论

2.3.1集体行动的必要性

2.3.2解决集体行动难题

2.4自然资源管理中集体行动的影响因素研究

2.4.1自然资源管理中集体行动的影响变量

2.4.2机构组织者

2.4.3制度变革的启动性环境

2.5灌溉管理中的合作行为分析

3水权制度与水资源一体化管理

3.1水资源的特性

3.1.1水资源的自然属性

3.1.2水资源的经济属性

3.2水权与水权制度

3.2.1水权的概念与特征分析

3.2.2水权的主体

3.2.3水权制度设计框架

3.3水资源的配置模式

3.3.1水资源的三种配置机制

3.3.2水资源三种配置机制之间的互动关系

3.4水权制度的分配效应

3.4.1水权的经济效率

3.4.2水权制度创新的分配效应及潜在效益分析

3.5水资源的一体化管理框架

4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分析框架

4.1灌溉系统的特征

4.1.1灌溉系统的工程结构

4.1.2灌溉系统的经济特征

4.2灌溉系统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分析

4.2.1个体农户

4.2.2由农户组成的资源使用者团体

4.2.3供水组织

4.2.4政府

4.2.5其他代理人

4.3灌溉系统的产权分析

4.3.1与集体行动相关的财产权利的内容与特征分析

4.3.2灌溉系统中集体产权的效应分析

4.4灌溉管理的激励机制

4.4.1灌区利益相关者的激励结构

4.4.2灌区管理的合作机制

4.4.3灌溉水的有效定价与水费管理

4.5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设计原则

4.5.1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因素分析

4.5.2参与式灌溉管理改革原则

4.6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绩效评估

5中国农用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5.1古代与近现代中国农户对灌溉系统的自主管理

5.1.1都江堰的民堰管理

5.1.2其他灌区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传统

5.2中国近现代水利开发的新模式

5.2.1地商经济中的水利开发

5.2.2水利股份公司治理特点

5.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灌溉管理概述

5.3.1农业经济背景

5.3.2新中国成立以来灌区建设的历程

5.3.3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农业灌溉管理体制

5.3.4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灌溉管理体制转变

5.4传统灌溉管理体制的缺陷

5.5我国灌溉水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5.5.1中国古代水权制度

5.5.2民国时期水权制度的主要内容

5.5.3新中国成立后的水权制度变迁

6市场化进程中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组织载体

6.1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国际经验

6.1.1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背景

6.1.2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国际经验

6.1.3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绩效

6.1.4存在的问题

6.1.5经验和启示

6.2我国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缘起

6.3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建与运行管理

6.4我国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制度特征分析

6.5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评估模型分析

6.5.1农民用水者协会的机构能力评价方法

6.5.2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绩效评价方法

7案例分析

7.1我国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典型案例

案例1农民用水者协会在湖北漳河灌区的实践

案例2安徽省霍山县淠源渠灌区参与式灌溉管理

案例3江苏省皂河灌区“公司+协会”的运作模式

案例4河北石津灌区管理体制改革

案例5宁夏青铜峡灌区南庄村农民用水者协会

7.2案例综合

7.2.1灌区的物质技术基础

7.2.2灌区利益相关者的行为特征

7.2.3灌溉水权和水利资产产权制度

7.2.4当前灌区激励机制

8提升我国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集体行动

8.1建立和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财产权利制度

8.2改善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制度环境

8.3参与式灌溉管理中政府、市场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互动

8.4一体化复合型的灌区水资源治理结构:广泛的合作机制

9结论性评述与政策建议

9.1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财产权利和组织保障

9.2灌区管理体制改革与“三农”问题

9.3完善灌区管理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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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5年湖北省漳河灌区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农民用水者协会之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在我国的十多个省区得以推开.本文选取了五个灌区的用水者协会实践过程作为案例进行实证研究,这些灌区分布于华中、华东、华北和西北地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同时,有些灌区属于世行项目区,有些灌区并非世行项目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案例的代表性.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各灌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上讲,它对于改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状况、水费收取、改善用水秩序、减少水事纠纷、提高用水效率和提高农民收入,从而推动灌区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促进作用.当然,农民用水户协会并非唯一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模式.当前我国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方法和法律框架并不成熟,进一步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制约因素.本文从完善农户参与灌溉管理的财产权利基础和提升灌溉管理集体行动空间的角度出发,提出通过改善制度转换过程中的内外部环境变量来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空间.通过充分的灌溉管理职权转移重构灌区农业用水集体管理的组织载体,规范政府的角色,并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在灌区形成集体行动、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相互融合的一体化复合型水资源治理结构,以促进灌区灌溉系统的持续高效运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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