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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市强县”格局下的中心城市发展研究——以浙中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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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引言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及简要述评

1.2.1 国外相关理论

1.2.2 国内相关研究

1.2.3 简要述评

1.3 研究的主要方法

1.4 研究的内容框架

1.5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2 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2.1 中心城市的概念与功能

2.2 中心城市的形成与发展的一般过程

2.2.1 中心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影响因素

2.2.2 中心城市形成与发展中的要素集聚与扩散

2.3 地方行政体制与中心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2.3.1 地方行政体制的含义与内容

2.3.2 地方行政体制影响下的区域经济发展

2.3.3 地方行政体制影响下的中心城市发展

3 “弱市强县”——浙中地区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格局

3.1 浙中地区经济发展现状

3.2 区域中心城市——基于城市首位度的测度

3.3 中心城市的历史演变

3.4 经济中心与行政中心的力量博弈

3.5 各自为政的“块状”经济格局

4 “弱市强县”格局下中心城市的发展障碍分析

4.1 混合“省管县”体制与“弱市强县”格局的形成

4.2 中心城市的发展遭遇市县博弈

4.3 中心城市的发展面临县县竞争

4.4 地方政府间竞争的行为动机:地方利益

4.5 地方政府间竞争的行为能力:区域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主导地位

4.6 本章小结

5 “强县弱市”格局下促进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5.1 根本方向——经济体制与政府职能的转交

5.1.1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

5.1.2 转交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5.2 当前体制下推动跨行政区经济合作的路径选择

5.2.1 落实县域扩权改革,逐步推进市县分治

5.2.2 建立跨行政区利益协调机制

5.2.3 优化地方政府官员考核与升迁机制

5.2.4 构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与机制

5.3 建立中心明确、分工合作的区域经济格局

6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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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中心城市居于核心地位,具有强大的要素集聚与扩散能力,在带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中具有主导作用。本文以浙江中部地区为例,将行政体制引入中心城市的发展机制之中,探究了“弱市强县”的格局中,即区域经济中心并非行政中心时,如何实现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阐述了区域内部的经济运行规律,中心城市与周边腹地之间通过要素的集聚与扩散相互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其次,文章引入浙中地区作为案例,详细介绍了浙中地区中心城市发展的现状及问题,认为浙中各县市在发展中各自为政,中心与腹地之间未能形成良性互动。再次,通过引入行政体制因素,文章深刻剖析了“省管县”体制下“弱市强县”格局的形成以及不同行政区之间的相互竞争,限制了中心城市对要素的集聚与扩散,而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发展,在利益驱动下采取市场保护、资源本地化配置等手段,是限制中心城市发展的体制根源。最后,针对上述问题,文章提出应从根本上深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而近期则可通过改变地方政府的利益激励,优化地方政府行为,促进跨行政区经济合作,在浙中地区构建起中心与腹地紧密合作的发展格局。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研究了“弱市强县”这一特殊格局之下,中心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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